各类成人高等院校:
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告知》(教育〔2009〕4号)要求,各校有必要对2009年选取的新生入学资历进行仔细复查。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复查要求
各校园建立新生复查工作小组,仔细学习招生文件,深入知道新生复查工作的重要性,建立以质量求生存、求发展的思维,加强领导,周密安排,做好复查工作。
二、复查内容
(一)复查新生入学告知书、身份证、选取名册、电子档案、《新生挂号表》及像片等相关资料是否共同,侧重查看持暂时身份证、新办身份证以及外省籍新生身份证明。
(二)复查被选取的新生是否契合条件,专升本新生须有教育部审定核准的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照料类考生是否契合相应的照料条件。
(三)全日制在校生应按规则进行新生身体复查,对因病无法坚持正常学习者,应按有关规则做好善后工作。
三、复查程序
各校园安排人员,在新生入学阶段做好挂号、自查工作。
各校园依照入学通知书、身份证、选取名册与考生电子档案和《新生登记表》逐个核对,签署校园检查定见。
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招摇撞骗、违纪作弊者,应撤销入学资历,并报省招办存案。
复查工作小组名单和复查状况请于2010年3月20日前报送省招办成招处。到时,省招办将对各院校复查状况进行检查。
附件:2009年陕西省成人高校选取新生入学登记表
准考证号: 选取专业: 学习方式:
1、凭自己选取通知书签到;
2、此表由自己亲笔现场填写;
3、此表存档备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