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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2018年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的告知

2020-09-04

吉林省2018年中等专业学校(以下简称“中专学校”)和有关高级职业技术院校(含有关师范分院,以下简称“高职院校”)招生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机构,实施省、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及县(市、区)三级办理。依照吉林省教育厅 “关于印发《2018年中高职联接试点工作施行方案》的告知”(吉教办[2018]67号)文件要求,中职起点联接试点选取工作由各市(州)、县(市、区)招生部分系数施行。

本年将持续经过“吉林省中等专业学校信息办理体系”(以下简称“中专信息体系”),实施网上方案办理、网上报名、网上填写自愿、网上选取。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报考中专学校和高职院校的考生,有必要热爱祖国,道德杰出,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并具有初(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户籍在吉林省内。

2.初中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在外)不得报名。

3.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不得报名。

2.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7月26日至7月31日。

现场承认时间为2018年8月1日至8月10日(工作时间8:30—17:00),各地依据实际情况安排现场承认时间,逾期不再处理。

3.报名方法

(1)网上报名

考生在规则时间内登陆“吉林省中等专业校园网上报名体系”(网址:),填写考生基本信息和报考院校、专业自愿。

(2)现场承认

现场承认点设在各市(州)、县(市、区)招生考试安排。考生在其户口(以身份证为准)或校园所在地的招生考试安排进行现场承认。

网上报名后,考生在规则时间内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现场承认点处理报名信息承认、交纳报名费、相片收集、签字等事宜。中专校园自行安排生源的免试考生相片收集工作在招生校园进行。

(三)报名工作有关要求

1.网上报名工作开始前,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招生考试安排须将2018年中考报名信息和成绩信息(不含体育成绩)按规则格局导入中专信息体系。

3.报考高职院校的考生有必要进行网上报名;免试中专考生既可进行网上报名,也可到招生校园报名。中专校园担任审查在本校报名考生的资历,将合格考生的个人信息、自愿信息导入中专信息系统,并对导入信息的准确性负全责。

(四)报考高职院校或中专校园的报名费、考务费按有关文件规则履行。报考中专校园的免试生只收取报名费。

(五)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和各招生校园要严格履行招生工作有关规则及审验准则,仔细排查危险点,树立监督制约机制,根绝各种违纪作弊行为。若发作问题,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方法》(教育部33号令)、《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则处理,撤销考生选取资历,并追查经办人及领导者的职责。

二、面(加)试

1.报考师范类校园的考生面(加)试要求按省教育厅师范类招生文件履行。

2.报考体育、艺术类校园的考生,专业是否面(加)试由招生校园自行确认。

3.面(加)试工作有必要在报名前完毕。

四、填写自愿

1.考生在“ 吉林省中等专业校园网上报名体系”上填写自愿。高职设三个平行的校园自愿,每校设六个专业自愿。中专设一个校园自愿,三个专业自愿。

2.报考师范类院校的考生自愿,须填写在高职院校栏内的第一自愿,一起可兼报其他高职院校和中专校园。

3.填写自愿与网上报名一起进行。

1.选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机构施行,实施网上长途选取(不含中职起点联接试点选取工作)。先进行高职院校选取,然后进行中专校园选取。高职院校选取最低操控分数线由省教育考试院研讨确认、上报。

2.高职院校选取采纳“平行自愿投档—阅档—批阅”方法进行:省教育考试院进行平行自愿投档(投档准则:“分数优先,遵从自愿”,投档时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检索考生填写的多个自愿校园,契合投档条件则将进行投档;关于总分相同的考生,依照语文、数学、外语、理化、思品和前史先后顺序进行成绩排序),招生校园网上长途阅档并提交院校选取定见(预选取、预退档),省教育考试院批阅后完成 选取。

4.关于高职院校未完成的招生方案,实施网上搜集自愿,省教育考试院将依据选取实际状况发布搜集自愿时间。

5.各市(州)招生主管部门汇总本地区中职起点联接试点选取状况,将选取学生信息、纸介质选取批阅单报送至省教育考试院,上报后不得更改。

6.关于中专校园自组生源的考生,由招生校园担任检查入学资历。

7.选取工作完毕后,省教育考试院一致打印选取名册,招生校园担任向考生发选取告知书。选取名册须盖有“吉林省招生委员会一般中专选取专用章”。

8.考生纸介质档案资料树立后,由县级招生考试机构保管。被选取考生在签到前凭选取告知书到当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收取档案资料,签届时交给招生校园。

六、选取照料方针

高职院校和中专校园招生选取奖赏加分按吉林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吉林省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和高档中等校园招生工作的告知》(吉教基二 [2018] 10号)和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吉林省师范分院招生规则>的告知》(吉教联 [2018]16号)中有关规则履行。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招生考试机构担任把一切初中结业及参加学业考试的考生有关信息准时导入中专信息系统,以确保中专校园和高职校园选取工作的正常进行。因考生信息问题而影响选取工作,以及由此导致的问题,由当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自行担任,并追查有关人员职责。

2.标准招生行为。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校园有必要严格执行招生有关规则,标准招生行为,严厉招生纪律,坚决根绝不正之风。任何校园不得托付个人或中介机构参加招生。各招生校园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有偿招生。不得超标准、超范围收费。各初中校园不得经过向各级中等专业校园推荐生源收取费用。如发作违纪违规事情,按教育部、《刑法修正案(九)》和我省有关规则进行严厉处理。

3.加强招生宣全。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有关校园要采纳办法,加大招生工作的宣全力度,脚踏实地宣全校园招生方针、规则及校园办学状况等。

新生选取后,各招生校园有必要及时核对选取信息,发现问题在新生签到期间报省教育考试院处理,否则由招生校园负全责。

吉林省招生委员会

2018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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