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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以监察督办为抓手提升办理效能

2020-12-13

规范化机制保证。拟定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的催促检查工作的施行定见,树立分级分层职责系统,推进工作准则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充分监察督办工作力气,在校办树立监察室,树立监察专员准则,约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职工及学生代表等参加监察工作。

准则化专项监察。坚持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与校园深化改革实践相结合,把推进校园党委行政严重决议计划的执行作为监察工作的起点和落脚点,展开“关键、关键、难点”三点式监察督办。对校园年度工作关键的关键方针使命,依照职责分工进行细化分化,清晰进展要求、杰出问题导向、构成工作合力。监察室定时向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报告会议议定事项的执行状况,推进校园重要会议议定事项执行收效。

精细化台账办理。树立监察督办精细化台账,专项监督、专人担任,逐项盯梢执行,保证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预判性和延续性。展开滚动式盯梢监察督办,经过催办监察、现场监察、和谐监察、通报监察等方法密切联系职责单位,及时了解事项发展状况,根据轻重缓急程度,发送监察督办工作提示、监察督办通知单和督办函。定时收拾汇总事项发展,汇编监察督办工作简报、监察督办工作专报,为学校领导供给参阅。

阳光化信息揭露。推广“阳光督办”,以恰当方法将监察督办事项和执行状况揭露,承受广阔师生监督。对新学期工作会议教职工的定见建议进行收拾汇总,按职责分工交由各相关部分,并将执行状况汇总后通报全校。对书记、校长信箱中师生反映的问题及执行状况进行收拾汇总,在全校范围内揭露。

科学化查核点评。将监察督办结果与奖惩机制结合,将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会议抉择执行状况、工作关键执行状况和严重事项执行状况归入组织人事部分对职责单位领导班子归纳查核点评和年度方针查核内容,作为等次鉴定根据,对推动工作不力的依规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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