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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世界经济法概论串讲笔记一

2020-12-12

第一章 序言

第一节 世界经济法的发生和开展

★世界经济法:是泛指调整世界经济关系的各种法令标准,它是调整世界经济关系的各法令标准的总称。

世界经济法,就其广义的内在而言,是各国统治阶级在世界经济交往方面和谐毅力或单个毅力的体现。为保护各个历史时期的世界经济秩序制订了具有必定约束力或强制性的世界经济行为标准,即世界经济法。它是稳固现存世界经济秩序的重要东西,也是促进革新旧世界经济秩序、建立新世界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法。

★世界经济联系:一说以为世界经济联系专指国家政府之间、世界组织之间或国家政府与世界组织之间因为经济交往而产生的各种联系;其主体限于国家、世界组织以及在世界公法上具有独立品格的其他实体。另一说则以为世界经济联系不仅包含上述内容,并且包含归于不同国家的个人之间、法人之间、个人与法人之间以及他们与异国政府或世界组织之间因为经济交往而产生的各种联系;其主体,不仅仅限于国家、世界组织以及在世界公法上具有独立品格的其他实体,并且包含在世界民商法、世界私法上具有独立品格的个人或组织,即归于不同国家的国民个人(自然人)及各种法人。衡诸历史事实,上述第二种见地是可接受的。

★世界经济秩序:即世界经济交往中所产生的世界经济联系,在每一特定历史阶段往往构成某种相对安稳的格式、结构或形式。

一、萌发阶段的世界经济法(大约在公元前数世纪到公元16世纪)

包含:

(一)罗得法。公元曾经,地中海沿岸就已呈现国际经济来往和国际交易活动。各国商人约定俗成,逐渐构成了处理国际商务的种种习惯和原则,①有的由有关国家的法令加以吸收,规则为处理涉外商务的成文原则;②有的则由各种商法庭征引作为处理国际商务胶葛的断案依据,逐渐构成有拘束力的判例法或习惯法。可以说,这些商事法规或商事习惯法,实质上便是国际经济法的开始萌发。

常年实践堆集构成的商务习惯常为当地的商务法庭断案时所征引适用,而且逐渐被汇辑为法典,这便是传说中的“罗得法”。

(二)罗马法中的“万民法”。古罗马法有“市民法”与“万民法”之分,万民法便是专门用来调整罗马公民与非罗马公民之间以及非罗马公民相互之间的交易和其他联系的法令。罗马法中有关国际商务来往的规则,在古代即已逐渐推广于西欧大陆,后来对国际许多区域影响甚大。

某些直接记载中的“罗得法”,罗马法中的“万民法”,中世纪民间编纂的世界性商事习惯法法典(如13世纪至16世纪间流行于地中海沿岸各地的《康索拉多海商法典》、阿马斐法、比萨法、奥列隆法、威斯比法、汉萨法等海事商事法典)以及17世纪前后各国立法机关参照这些民间编纂的商事法典制定的国内法等,能够统称为前期的世界商事法。它们是萌发阶段的世界经济法的一个组成部分,其调整目标主要是私家与私家之间逾越一国国界的经济(交易)联系。

(三)中世纪的世界性商事法典。公元10-15世纪间,欧洲许多自治城市国家各有立法的局势日益不能适应频繁商务往业的需要。有必要设法扫除各地法令歧异,恪守一起的举动原则,所以逐步构成独立于东道城市或东道国立法的别的一套行为规范。其间影响最大的是大约编纂于13世纪的《康索拉多海商法典》。

(四)“汉萨联盟式”的商务规约。

★汉萨联盟是14-17世纪期间北欧诸城市国家结成的商业、政治联盟组织,以北德意志诸城市国家为主,其意图在于相互维护它们的交易利益和从事交易的公民,而且一起抵挡联盟以外的“商敌。

二、发展阶段的世界经济法。

17世纪今后,资本主义世界市场逐步形成,相应地用以调整世界经济联系的世界公约、世界习惯和国内立法,大量出现,日益齐备。

(一)两边世界商务公约。能够大体区别相等的和不相等的。假如缔约国两边都是主权彻底独立、国力大体相当的国家,缔约时两边都彻底出于自愿,条款内容是互利互惠的,这便是相等公约。反之,假如缔约国两边国力存在巨大悬殊。其间一方主权并不彻底独立,因屈服于各种要挟和暴力而被逼缔约,条款内容是片面特惠的,则是不相等公约。

各种不相等公约中片面的经济特惠条款以及贯穿戴以强凌弱精力的各种世界习惯或常规,也是当年世界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近现代世界习惯。与两边世界商务公约并存的,还有许多用以调整世界经济联系的世界习惯,都贯串着激烈的殖民主义、帝国主义、霸权主义精力。这是强者用以保持当年世界经济秩序的一种“恶法”。这个时期的世界经济法联系并非处在全然“无法令状况”,而是处在恶法控制状况;并非以强凌弱“不受任何法令束缚”的年代,而是以强凌弱自身“合法”化的年代。

(三)除了双方性商务条约和协议之外,后期又连续呈现了多边性的世界商务专题条约。影响较大的如《关于维护工业产权的巴黎条约》、《关于维护文学艺术作品的伯尔尼条约》、《关于商标世界注册的马德里协议》等。

(四)多边世界专项产品协议。各利害冲突的有关国家在世界贸易中为了防止同归于尽,针对某些“商战”剧烈的专项产品,达到多边性的世界协议,就其出产限额、销售价格、出口配额、进口束缚、关税比率等,实施世界性的退让、统制和束缚,这便是世界卡特尔专项产品协议。如影响较大的有世界砂糖协议、世界锡协议、世界小麦协议、世界橡胶协议等。

(五)近现代世界商务常规。为了削减和防止误解和纷争,进步世界商务活动的功率,有些世界组织或许学术团体,概括和收拾商务活动中的某些习惯做法,拟定和发布各种商务规矩,供各国商事当事人自由选择选用。一经选用,就成为对合同当事人具有拘束力的经济行为规范。

1860年,欧美多国商界人士在英国格拉斯哥港一起拟定了理算一起海损的一致规矩,一般简称为《格拉斯哥规矩》,随后在1864和1877年通过两度修订,改名为《约克-安特卫普规矩》;

1928年至于1932年,世界法协会制订了《华沙——牛津规矩》专对CIF(本钱+稳妥+运费)(简称到岸价格)买卖合同两边所承当的职责、费用和危险,作了一致的规则;

1933年世界商会发布了《商业跟单信用证一致常规》,专门对世界贸易结算中最常用、因此争端最多的信用证支付方法规则了一致的原则并作出一致的解说;

1936年,世界商会制订了《世界贸易术语解说公例》,专门对世界贸易合同中最常见的九种价格术语作了一致的解说。

(六)近现代各国商事立法。法国在1673年和1681年先后颁行的《商事法令》和《海商法令》,后来在1807年颁行的《法国商法典》,就是在上述两种法令的基础上修订弥补而成的。

各国民商事立法的编制,法国和德国采纳典型的民商分立的二元体系。瑞士是典型的民事和商事合一的立法编制。

近现代各个民族国家中商事立法逐步齐备,是因为:

第一,近现代较大规划的商事活动历来具有越出一国国境的特性,各国国内商事立法大多参阅和吸收了世界商务活动中所约定俗成的各种常规;

第二,因为主权国家享有属地管辖权和属人管辖权,因而各国的商事法规也一起适用于本国商人涉外的商务活动或商事行为,然后成为国际经济法标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三、转机更新阶段的国际经济法。

第二次国际大战完毕今后,第三国际作为一支新式的、独立的力气登上国际政治和国际经济的舞台。它和第一、第二国际,既相互依存和协作,又相互抗衡和争斗,导致国际经济联系逐渐产生严重转机,呈现新的格式,国际经济法的开展逐渐进入“送旧迎新”的严重转机时期。

(一)布雷顿森林体系和关贸总协议。1944年7月,在美国的布雷顿森林召开了联合国钱银金融会议,45个与会国家签订了《国际钱银基金协议》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议》,在1945年12月别离正式成立了相应的组织组织。1947年10月,23个国家在日内瓦签订了《关税及交易总协议》,并随即成立了相应的组织组织。前两项协议的宗旨,是要在国际范围内促进钱银和金融方面的国际协作,然后促进国际钱银金融联系相对安稳和自由化;后一项协议的宗旨,是要在国际范围内促进关税和交易方面的国际协作,然后促进国际交易自由化。

★以这三项协议为关键,开始进入以多边世界商务公约调整严重世界经济关系的重要阶段,其新特点:

第一,曩昔虽已呈现过调整世界经济关系的多边公约或世界公约,但调整方针一般是比较非必须的、带技术性的专门事项,它们对各国经济生活和世界经济关系的影响,往往限于某个小环节或小部分;而上述三个多边协议所调整的方针,是世界钱银金融、世界关税壁垒和世界交易往来等触动整个体系的严重问题、关键问题,影响到各国经济生活和世界经济关系的大局和底子。

第二,曩昔许多两边性的商务公约只简略地涉及到关税、交易、钱银汇兑问题,只作笼统笼统的规则,缺少实在详细的办法,更非以完成世界钱银、商品流通的自由化为主要方针,其有关规则的广度和深度,远逊于上述三个多边专项协议。

第三,曩昔这些两边性商务公约,规则不一,其适用范围也只限于缔约两边,而上述三个多边专项协议具有广泛得多的世界统一性和普遍性。

★从本质上和全体上看,上述三个多边专项协议是旧时代世界经济旧次序的连续,不能以为它具有划时代的含义。由于:

首要,40年代中期参与上述多边协议缔约会议的国家,主要是西方发达国家。协议的有关内容主要反映了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的利益和要求;绝大多数第三世界国家还处在殖民地或半殖民地位置,没有代表到会,它们的利益和希望在这些协议中未能取得应有的反映和尊重。

如世界货币基金组织是以国家为单位的政府间组织,却排除了“一国一票”的平权准则,而选用相似股份公司的“加权表决制”。而该组织权力组织中各国理事和履行董事表决权的巨细,也选用相同的准则核定。

再如关贸总协议要求各缔约国无条件地实施互利,彻底对等地大起伏减少关税。这一准则无条件、无差别地适用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是显失公正的,往往导致发展中国家国内市场丢掉、民族工业受害和对外贸易萎缩。

其次,在40-50时代,老式的殖民统治系统在全球范围内仍占主导位置。60时代今后,许多殖民地、半殖民地尽管争得政治独立,但作为交换条件,往往被逼签约赞同保存原宗主国在当地的既得利益和特惠待遇,然后在经济上依然处于隶属和附庸的位置。世界财富的分配系统基本上保存着旧日的相貌,贫富极度悬殊,富国持续剥削穷国,然后形成富国愈富、穷国愈穷。

(二)创建世界经济法新标准的奋斗。二战完毕50年来,全世界很多弱小民族一直为改造世界经济旧次序和树立世界经济新次序、废弃世界经济法旧标准和创建世界经济法新标准而进行奋斗。

1.第一次亚非会议(万隆会议)。1955年4月,包含中国在内的28个脱节殖民控制的亚洲和非洲国家在印尼的万隆聚会,第一次在没有殖民国家参加下,评论了弱小民族的切身利益问题,并以《亚非会议最终公报》的方式,向世界宣告了亚非弱小民族一起的奋斗目标和举动准则:坚决对立外国的降服、控制和克扣,敏捷铲除全部殖民主义祸患,支撑民族自决,保护国家主权和民族独立,并在互利和主权相等的基础上,在出产、金融、交易、航运、石油等诸多方面展开世界经济合作。为此意图必要时能够采纳集体举动,或制定一起,或“在世界谈判中事前进行商量,以便尽可能促进它们的一起利益”。会议首要吹响了发展中国家一起为改造世界经济旧次序而联合战役的号角。

2.《关于自然资源永久主权的宣言》。在很多发展中国家的联合奋斗下,联合国大会于1960年末通过了《关于给予殖民地国家和公民独立的宣言》,庄重宣告“有必要敏捷和无条件地完毕全部方式的殖民主义”。在1962年末又通过了《关于自然资源永久主权的宣言》首要明确提出了国家的经济主权的准则:

承认各国对本国境内的全部自然资源都享有不可掠夺的永久主权;

尊重各国的经济独立,全部国家都有权依据本国的利益自在处置本国的自然资源;

为了开发自然资源而被引入的外国本钱,有必要恪守东道国的各种规章制度,遵守东道国国内法的统辖;

在必定条件下,东道国政府有权对外资企业加以征用或收归国有。

含义:这些宣言在其时前史条件下也被塞进了保护西方殖民主义者既得利益的若干条款,但全体上它们究竟为开展中国家完全脱节新、旧殖民主义的克扣和操控,树立新的世界经济次序,供给了法理上的有力依据。

3.联合国交易和开展会议。在开展中国家的建议下和推进下,1964年末组成了联合国交易和开展会议,成为联合国在经济方面的一个常设专门组织,开展中国家经过这个组织,依托自己表决权上的优势,专门针对世界交易和经济开发方面的问题,逐渐制定和推广比较公平合理的新准则、新标准,以逐渐改动世界经济旧次序,树立世界经济新次序。为此,亚、非、拉许多开展中国家以及南斯拉夫在1964年联合组成了“77国集团”。

尔后,归于这个集团的国家在许多严重的世界问题特别是在树立世界经济新秩序的问题上,都采纳一致行动。每届联合国大会以及每届联合国贸发会议举行之前,这个集团都预先举行部长级会议,洽谈在联合国大会以及联合国贸发会议上怎么一致步骤,“用一个声响说话”以便在世界经济秩序“送旧迎新”的奋斗中获得新成果。现在参与这个集团的开展中国家已达134个,但习惯上沿袭原有的称号。

1964年和1968年先后两届联合国交易和开展会议在世界交易方面倡议和首先拟定的有利于开展中国家的“非互利的普惠待遇”逐步为世界社会所承认。

4.《树立世界经济新秩序宣言》及《各国经济权力和责任宪章》。50年代和60年代世界经济秩序和世界经济法在送旧迎新方面获得的开始成果,为70年代世界经济法的严重开展,奠定了杰出的基础。

1971年,中国康复了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70年代以来,南北对立上升到一个新的层次:开展中国家开始要求对现存的世界经济结构,从全体上逐渐实施底子革新,即对世界出产分工、产品交流以及利益分配等方面的现行体系逐渐加以全局性和大幅度的调整和革新。发达国家特别是超级大国为保护既得利益对立上述建议;迫于形势只愿意实施部分、细小的改进。换言之,从70年代开始,南北不合的焦点日益明显地会集在整个世界经济结构应否实施底子革新,其核心内容则在于世界财富怎么实施世界再分配。

联大于1974年4月召开了第6届特别会议,围绕着“质料和开展”这一主题,专门评论了对立殖民主义克扣和掠取、改造世界经济结构的基本原则和具体安排,共同通过了《树立世界经济新秩序宣言》和《树立世界经济新秩序举动纲要》。

《宣言》指出:二战完毕以来,大批弱小民族虽已取得独立,但旧殖民统治的剩余和新殖民主义的操控,仍然是阻扰开展中国家以及弱小民族取得完全解放和全面提升的最大妨碍。世界财富的世界分配极不公正、极不合理。

因而,应当刻不容缓地开展工作,以建立新的世界经济次序。这种次序应建立在全部国家待遇公正、主权相等、相互依存、一起获益以及协力协作的基础上,用以替代建立在不公正、不相等、以强凌弱、贫富悬殊基础上的现存的世界经济旧次序。

★《宣言》和《宪章》表现的法理准则:

(1)承认了各国的经济主权是不可掠夺、不可让渡、不可侵略的。各国对本国的自然资源以及境内的全部经济活动,享有完好的、永久的主权。各国有权对它们实施切实有效的操控办理,包含必要时对外资企业实施国有化或将其所有权搬运给本国国民。跨国公司的经营活动,有必要恪守东道国的法则,承受东道国的司法统辖和办理监督;不得强行讨取特惠待遇,不得干与东道国内政。

(2)承认应当依照公正合理和真实相等的准则,对世界财富和经济收益实施世界再分配,以抑止和消除富国愈富、贫国愈贫的风险趋向和恶性循环。为此,有必要在世界出产分工、世界贸易、世界技术转让、世界税收、世界货币制度、世界资金融通、世界运送、公海资源等范畴,全面地逐渐革新现行的不合理、不公正的体系,并对发展中国家采纳各种不要求互利的优惠办法。

(3)承认全部国家,特别是开展中国家,在全部世界性经济问题上都享有相等的参加权、决议计划权和获益权。国家不论巨细,不论贫富,应该一律相等。

(三)多边世界商务专题条约的开展。二战后又增添了非必须的、带技术性的世界商务专题条约,表现了世界范围内商事法规一致化日益加强的客观趋势。

1952年签订了《世界版权条约》;1966年,联大第21届会议设立了“联合国世界贸易法委员会”,责成该委员会大力促进世界贸易法的逐渐协谐和一致,主要途径:一是活跃推进订立各种专题性多边商务条约;二是活跃促进世界商务常规或商业条款法典化。在该委员会掌管下,制定通过了一系列世界商务专题条约。

世界货物方面:1964年以西欧国家为主签订了《世界货物生意一致法条约》以及《世界货物生意合同建立一致法条约》。联合国1974年的《世界货物出售时效期限条约》、1978年的《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条约》(一般简称《汉堡规矩》)、1980年的《联合国世界货物出售合同条约》以及《联合国世界货物多式联运条约》等。

世界航空运输方面:1961年签定的用以弥补1929华沙世界航运公约的《瓜达拉哈拉(墨西哥)公约》。

尔后,世界商事法规的一致化和法典化,进入了一个簇新的开展阶段。与此同时,在联合国外,也可看到世界商事法规日趋一致的意向,如铁路运输、航空运输、专利、商标、版权等商务专题方面相继呈现一些新的世界性或地区性的公约或协议。

(四)二战后,区域性或专业性世界经济公约及其相应组织,可分为:

第一类是以西方发达国家为缔约国的世界经济公约及其相应组织,如欧洲共同体、经济合作与开展组织、欧洲联盟等。

第二类是以前苏联和东欧社会主义国家为根本缔约国的世界经济公约及其相应组织,如经济互助委员会,这类现已消亡。

第三类是以开展中国家为缔约国的世界经济公约及其相应组织。如西非经济共同体、安第斯公约组织、东南亚国家联盟、石油输出国组织、可可生产者联盟、天然橡胶生产国协会等。

留意的是:1988年4月间,“77国集团”中的46个国家在南斯拉夫正式经过并签署了《全球交易优惠制协议》。这是朴实由很多开展中国家能加订立的第一个准世界性多边交易协议。全球交易优惠制是开展中国家展开南南多边经济协作的全球性优惠项目,旨在经过相互减让关税、清除非关税壁垒,扩展相互间的交易。这有助于它们在经济上完成团体的自给自足,削减对发达国家的依靠;在政治上也能够进步它们在南北商洽中的位置,有助于推动南北对话,从而在公正互利基础上促进南北协作。协议将对世界多边交易体系和格式发生必定的影响,并将推动整个世界交易的健康开展。

第四类是以发达国家和开展中国家为成员的条约与组织:如《北美自由交易区协议》包含三个国家美国、加拿大、墨西哥,还有《洛美协议》。

(五)世界商务常规的开展。二战后,世界商务常规的编纂成文不断更新并日趋齐备。

如世界商会1936年制定的《世界交易术语解说》历经屡次修订弥补,内容大为丰厚开展,适用范围也更加广泛;

1933年发布的《商业跟单信用证一致常规》,历经五度修订,并自1962年起改名为《跟单信用证一致常规》;又于1958年草拟、1967年修订发布了一套《商业单据托收一致规矩》,并于1978年再次修订,并改名为《托收一致规矩》,1995年又通过修订;1998年公布《世界备用信用证常规》;

英国伦敦商人组织“劳埃德委员会”1890年推出“劳式海上救助合同规范格局”后经11次修订又于2000年推出新版:“世界一致私法协会”1994年推出《世界商事合同公例》。这关于削减世界商务纷争、促进世界商务开展,都起着严重的效果。

(六)各国涉外经济法的开展和转机,表现是:

第一,发达国家中,各国的经济立法,包含涉外经济法,层出不穷,日益细密;

第二,战后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相互浸透和逐渐融合,内容和形式上常相互吸收和相互参照。欧洲共同体已进一步开展成为“欧洲联盟”,往后联盟内部两大法系各成员国涉外经济立法的相互浸透与融合,必然更加广泛和深化。

第三,战后各种区域性或专业性的国际经济组织的有关公约、规矩和规章具有法令上的拘束力,促进这些国家各自对国内的经济立法作出相应的调整,然后这些成员国的涉外经济法在有关区域或有关领域内渐趋共同。

第四,特别是战后相继脱节殖民统治、获得政治独立的很多弱小民族,都极端重视创立自己的涉外经济立法系统,在出资、交易、金融、税收等各个方面拟定有关有法令和法令,借以保卫国家经济主权,保护民族经济权益。

(七)经济全球化显着加速与国际经济法面对的新应战。经济全球化是一柄“双刃剑”:一方面,它使国际交易总额和跨国出资总额接连多年大幅上升,为各国经济开展迎来新机遇,导致国际经济全体持续稳定增长;另一方面,经济全球化发生的巨大效益和巨额财富,绝大部分流入具有资金、技能、商场肯定优势的少量发达国家,而归纳经济实力处于肯定下风的很多开展中国家则只能分享上述效益与财富中的细小比例,致使形成南北两大类国家之间贫富差距和开展悬殊持续拉大,南北对立杰出。

一起有的发达国家还使用经济全球化的强壮气势,或许以促进经济全球化为名,凭仗经济实力强行设定和推广各种不公正不合理的“世界游戏规则”,力求削弱发展中国家的经济主权乃至制作金融危机和经贸紊乱,损坏弱国的经济稳定,从中牟取暴利,使广阔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安全和经济主权面对空前压力和严重威胁。

简言之,经济全球化的负面效果会集表现在:它在世界财富的世界分配中造成了新的严重失衡和显失公正。扩展了南北两大类国家的贫富差距,然后导致世界经济秩序新旧替换的历史进程遇到新妨碍,呈现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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