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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学历认证有关注意事项

2020-12-02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蔡锷北路教育街11号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学历学位认证中心(省教育厅西院)

邮政编码:410005

联系人:傅老师(普通高校),陈老师(职业院校)

二、认证项目

1、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教育、网络教育、自学考试)

2、军队院校学历证书认证

3、高等院校课程成绩单认证

三、认证申请材料

1、所有认证均需提交申请表、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1991年前毕业者还需提交当年招生录取底册及毕业生名册(复印件加盖毕业学校档案部门公章)。

2、成人、网络教育及开放式教育等的“专升本”以及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等证书申请认证,需同时认证“专科”学历。

3、申请军校学历认证,需提交申请表、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及军官证复印件、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现役或退役、退伍证明复印件、个人档案中的学籍或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其中属于1992年起取得军队生长干部学历的,需补充提供士兵入学批准书;属于1994年起参加普通高考进入学校取得学历的,需补充提供“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入军队院校批准书”;如在校学习期间无军籍身份请在《学历认证申请表》上注明。

4、申请自考学历认证,需提交申请表、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如证书系“函授、卫星电视教育、自学考试相沟通培训高等师范的” (即“三沟通”)自考学历需同时提供证书持有人的教师资格证明。

注意事项

1、原毕业证书丢失且无法提交证书复印件的,需提交“毕业证明书”或学校学籍学历管理部门的有效证明(盖有公章及经办人签名)。

2、 证书与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不一致

(1)如为公安部门更改了该人员的身份证号,需补充提供以下材料:公民身份号码更正证明(必须是公安部治安管理局监制的,加盖含县级公安机关名称的户口专用章,并附经办人及联系电话的证明原件)

(2)如为在校期间学校填报错了该人员的出生年月,需补充提供以下材料:

a.招生录取名册复印页(必须是含该生信息、学校及招办公章的名册单页,并加盖学校档案馆或教务部门公章。如为自考类证书,提供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毕业生登记表)

b.学校书面证明(由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证明为当时录错,并证明为同一人”的详细情况说明,盖章并附经办人手写签字及联系方式)

3、证书姓名与身份证姓名不符

(1).如为自己更改了姓名,并到公安部门进行了登记,需补充提供以下材料:

a.户口本上有曾用名:提供与证书持有人出生日期一致的,含该人员现用名及曾用名的户口本单页(即常住人口登记卡单页)复印件或户籍证明(现场提交申请的,请核实原件,确保与复印件一致且无涂改现象)

b.户口本上无曾用名:提供与证书持有人出生日期一致的公民姓名变更证明(必须是公安部治安管理局监制的,加盖含县级公安机关名称的户口专用章,并附经办人及联系电话的证明原件)

(2) 如为在校期间,学校填报错了该人员的姓名,需补充提供以下材料:向毕业院校申请办理《毕业证明书》(如为自考类毕业证书,认证申请人可直接凭档案里的毕业生登记表、到当地省自考办开具《毕业证明》

* 如无法出具《毕业证明书》,可补充以下材料替代:

a.招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必须是含该生信息、学校及招办公章的名册单页,并加盖学校档案馆或教务部门公章)

b.学校书面证明(由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证明为当时录错,确认为同一人”的详细情况说明,盖章并附经办人及联系方式)

(注:补充材料均应为原件或加盖红章的完整复印件)

4、2000年之前毕业的学历证书,如能提供当年招生录取底册(复印件加盖毕业学校档案部门公章),将会缩短您的认证时间。

5、办理中、英文成绩单认证,需提交中、英文成绩单原件。

四、申请办理方式流程

本中心仅受理现场办理的学历认证申请

1、填写《学历认证申请表》

2、提交学历认证所需材料

3、缴纳认证费用

注意事项

1、办理英文认证报告或英文成绩单认证,需先办理中文认证报告或中文成绩单认证。

2、办理成绩单认证,需先办理学历证书认证。

五、学历认证时限

1、一般情况,认证工作在申请正式受理后15-20个工作日内(不含节假日、双休日)完成。

2、如超出30个工作日未能完成认证,认证处将按申请人所选择的延期或撤销申请处理。申请人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申请表》中选择逾期处理方式,如未选择将视为选择延期处理。

3、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对申请材料进行认证,认证处将通知申请人,并退还所缴费用。

4、如因申请人提供材料(信息)不完整、不准确或不真实,导致认证工作不能按时完成,不能退还申请费用。

5、受相关学校寒、暑假影响,假期期间部分学历认证申请复核工作无法正常进行,认证工作亦难以在正常工作日之内完成。建议申请人提前申请认证,以避免假期造成的影响。

六、认证进度查询及结果领取方式

1、查询学历认证进度

为方便申请人随时了解认证办理进度,认证资料正式受理之日起两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双休日)后,申请人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认证页面()查询学历认证进度。

2、结果领取方式

A.到认证现场自取

申请人可凭本人身份证到前台领取,委托他人领取需出具委托函,并登记领取人身份证号码及联系电话。

B.邮寄认证报告

如需办理邮寄,需提前交纳邮寄费(代邮局收取);

国内特快专递(25元/封);

国际快递(按EMS标准收取);

七、认证结果复议办法

证书持有人如对认证结果持有疑义,可在领取结果后2个月内提请复议申请。申请复议需交回《学历证书查询结果通知》,并提供学校招生录取底册(复印件加盖学校档案馆公章)、学校档案馆或教务部门证明、以及证明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因相关申请资料逾期销毁,故超过2个月不再受理复议,需重新进行认证)

八、其他特别说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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