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学点,各学员:
我校2019级函授新生注册面授工作将在相关教学点进行,为确保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注册
1.各教学点负责通知学员报到时间和地点。
2.新生注册工作。
请各学院、教学点认真审验《准考证》、《身份证》、《录取告知书》和《大专毕业证书》(专升本学员)原件,在收取的《身份证》和《大专毕业证书》复印件上注明学员姓名、专业、学号、审验人、日期,并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复印件背面必须注明“此证书是国家确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证书,一切都真实有效,如因此证书有效性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承担”字样)如果证件不符合要求,不予注册。请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到继续教育学院。
3.教材由各教学点分发。
二、学费收缴
省内学员根据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联合印发的《关于调整成人高等教育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14〕245号)标准缴费:
省外学员按当地收费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