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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停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环境工程技术等17个专业的通知

2020-12-12

各地级以上市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有关主考校园:

为进一步优化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结构,推进自学考试继续健康开展,依据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开展的实践,经研讨,决定停考部分专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停考专业

本次停考环境工程技术(专科)等17个专业,其间,专科专业11个,本科专业6个,详细情况见附件。

二、停考时间及过渡期

停考专业设置停考过渡期。自2019年11月1日起,停考专业不再承受新生报名,相关书面考试课程考试组织至2022年10月止,实践性学习环节查核(含结业论文,下同)组织至2023年4月止,结业手续处理至2023年12月止。自2024年起停考专业不再受理结业申请。

三、相关要求

(一)相关校园要实在实行主考校园责任,加强统筹,及时发布停考过渡期有关工作组织。要组织好实践性学习环节查核和学位申请工作,每半年组织实践性学习环节查核不少于1次。

(二)停考专业所涉考生,要亲近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eea.gd.gov.cn/)发布的停考专业相关方针,一起要留心相关主考校园发布的实践性学习环节查核、学位申请等信息,合理安排本身学习、考试和结业申请。

(三)各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有关主考校园要及时向社会发布停考专业相关信息,做好宣扬、解说等工作。

附件: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停考专业列表

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

2019年9月20日

(粤考委〔2019〕2号)关于停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环境工程技术等17个专业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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