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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2018年十月自考报考报考工作组织的布告

2020-10-31

广州市考取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8年】

十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考

报考报考工作组织的布告

【2018年】十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考定于十月20日-21日进行。依据广东省自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发布【2018年】广东省自考各专业开考课程考试日期组织的布告》(粤考办〔 〕32号)(见 1)和《关于做好【2018年】广东省高等教育自考考务考籍工作的布告》(粤考办〔 〕37号)的精力,为保证我市【2018年】十月自考报考报考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作业布告如下:

一、报考报考规模

凡在我市寓居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港澳台同胞、海侨胞胞,不受性别、年纪、民族、种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寓居地等限制,依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自由选择专业,按规则报考我省自考当期开考的各专业一切课程。开考课程及日期组织(见 1)。

二、报考报考日期

(一)互联网预报考日期:【2018年】七月15日-22日。

(二)现场正式报考日期:【2018年】七月18日-22日。

(三)互联网报考日期:【2018年】七月15日-25日。

三、报考报考办法

(一)新生报考

初次参与高等教育自考的新生须先处理报考手续,然后才可处理报考手续。

1.预告考:新生自行登录广东省自考办理体系(),点击“考生端口”进行预告考,设定个人暗码,获取预告考号。

2.正式报考:考生带着二代身份证到广州市各区自考社会报考点(见 2)进行正式报考,在正式报考时考生须供给预告考号,并进行身份信息验证、指纹数据收集和现场摄像(为了保证相片质量建议穿深色上装,承认后的电子相片也将作为毕业证书相片,无特殊情况不得更改)。依据《关于考试服务费、电子相片收集费收费主体等问题的批复》(穗价函〔2005〕425号),考生报考摄像费收费规范为6元/人次。

3.核对信息:考生完成身份信息验证、指纹数据收集和电子摄像,经审阅通往后将取得准考证号。考生须仔细核对报考点打印出来的考生正式报考表,核对无误后签名承认并交给报考点。

(二)考生报考

自【2018年】一月份自考报考开始,一切考生须经过广东省自考办理体系()报考各专业课程,而且施行网上缴费。考生在承认报考课程前,须仔细核对报考课程是否正确,报考课程一经考生承认,不得增加、删减、更改,承认报考后所交报考费一旦网上长篇大论,技术证书,不予退还。

四、准考证的打印与运用

依据广东省自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广东省自考施行自行打印准考证的布告》(粤考办〔2018〕18号)(见 3)的精力,为提升考试办理的信息化水平,便利考生,自【2018年】十月当期考试起,我省高等教育自考施行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并运用纸质准考证参加考试的方法。

(一)准考证的打印

1.考试开始前10天至考试完毕止,考生可登录广东省自考办理体系()自行打印准考证;假设的确无法自行打印准考证或自行打印准考证有困难的考生,在考试当周的周四、周五两天的正常工作日期可到当期考试地点的区自考社会报考点(见 2)打印。

2.准考证须用一般A4纸打印,禁止私行涂抹,持假造、变造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按违规处理。

(二)准考证的运用

考生须凭当期报考后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及自己有用身份证参与考试。

五、原卡片式准考证的运用

省考办从【2018年】十月起不再同一制造卡片式准考证,之前已发放的卡片式准考证不能再作为参与自考的凭据,但仍可按相关规定持续用于处理考籍方面的事务。

:1.关于发布【2018年】广东省自考各专业开考课程考试日期组织的布告

2.广州市各区自考社会报考点一览表          

3.关于广东省自考施行自行打印准考证的通知

广州市考取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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