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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自考各地的报名时间汇总

2020-10-30

一、报名时间:2013年5月16日-6月10日

二、考试时间:2013年10月19日-20日

三、网上报名:网址;报名系统限定每位考生在整个报名期间只能报考一次(最多能报四门课程),考生报多个专业(如本科加试专科课程)必须使用一个准考证号一次性完成。付出方式:全部通过网上电子银行付出。(考生需办理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的任一家网络银行业务。)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已在网上报过名的考生(无论上次考试通过与否或想换专业或未领到准考证等),一律使用原先的号码作老生报名。

2、首次报考的考生,作为新生直接在网上报名,并于报名后的第二天上网查询自己的准考证号。

3、新生及未参加电子摄像的老考生请于2013年7月1日-10日网络上传本人电子照片。上传流程:请考生登录池州自考网(),点击“考生服务平台”中的“电子摄像”栏目,按页面要求上传电子照片,上传成功后打印《电子准考证》。

4、我市自学考试的考生座位通知单实行网上查询和打印。请参考考生于2013年10月10日—20日登录池州自考网,点击“考生服务平台”选择“考点考场查询座位通知单打印”栏目查询并打印10月份考试的座位号通知单。参加考试时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或电子准考证、座位通知单入场参加考试(缺一不可)。

5、考生报名时必须认真、准确输入自己的准考证号码、身份证号码及姓名。如输入错误,会影响你的考试和毕业。同时请输入详细的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以便我们能及时与你联系。

五、其他事项:

1、网上订购教材的考生请于2013年7月17日到市、各县(区)自考办,凭身份证、准考证(新生凭准考号)领取自考教材。(注:准考号首四位为:2901、2902的考生在池州市自考办领取;准考号首四位为2903的考生在东至县自考办领取;准考号首四位为2904的考生在青阳县自考办领取;准考号首四位为2905的考生在石台县自考办领取。)

2、自2012年10月份考试起,我市不再发放考生《课程合格证书》,考生在池州自考网自行打印合格成绩单。参加《教育学》、《心理学》考试的考生请于10月14日—18日到各县、区自考办领取《课程合格证书》。(注:准考号首四位为:2901、2902的考生在贵池区自考办领取;准考号首四位为2903的考生在东至县自考办领取;准考号首四位为2904的考生在青阳县自考办领取;准考号首四位为2905的考生在石台县自考办领取。)

六、注意事项

1、为规范自学考试考籍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我市自2009年1月起,凡遗失自考准考证的考生,须先登报(报纸规格为市级以上日报)声明挂失,然后在每次考试前一个星期,凭所登报纸、身份证、准考证号到市、县(区)自考办登记补办。

2、由于考试期间,考办工作任务很重,请考生一定在规定时间内来办理相关业务,办理考生相关业务时间为上午8:30——11:00,下午15:00——17:00

3、池州自学考试网已开通,为更好的做好考生服务,我办将努力把池州自考网办成为考生全面服务的平台,考生的电子摄像、座位通知单领取、查卷申请、成绩查询等业务都可以在网上进行。请广大考生及时登录网站查询和办理相关自考业务。

4、咨询电话:池州市自考办:0566-2317807

贵池区自考办:0566-2043194

东至县自考办:0566-7026927

青阳县自考办:0566-5029019

石台县自考办:0566-6022071

1、网上报名接受新生和进行过电子摄像的老考生报考。省内其他地市的老考生,在宣城市首次报考,须按新生在网上报名。

2、所有考生全部通过网上电子银行付出,由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提供此项服务。报名考生必须到指定银行注册成为电子银行客户方可实现网上付出。

3、报名时间:5月16日08:00-6月10日24:00.报名系统限定每位考生在整个报名期间只能报考一次(最多能报四门课程,同一时间只能报一门课)。同一准考证号,可以报考任何层次和专业,考生如报考多个专业必须一次性完成。

申报教师资格需要报考教育学(一)和心理学的考生,报名时先选择:心理健康教育专业(专科),再选择:教育学(一)和心理学两门课报考即可。

4、报名结束,考生于次日9:00后登陆省报名网站(),进入网页上方的“报名结果及新生准考证号码查询”,进行报名结果查询,核对报名信息。

新考生报名成功后,还需查询准考证号,并持身份证和准考号,去网上报名所选择的所在地自考办办理电子摄像。摄像时间为:

(1)宣城市市区(即准考证号开头为2501和2502的)新考生,请于2013年7月1日-3日到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宣城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五楼,昭亭路昭亭广场对面,乘坐4路、6路公交车)进行摄像。(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凡因故不能按时前来摄像的市区新考生,定于2013年9月16日-17日补摄。

(2)宣城市其他县(市)新考生,电子摄像时间由各县(市)自考办确定,请考生电话咨询所在县(市)自考办,电话号码见下面。(注意:准考证号以2503开头的为郎溪县的考生,2504为广德县,2505为宁国市,2506为泾县,2507为旌德县)

5、网上订购教材的考生,于2013年7月上旬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号到网上报名选择的所在地自考办领取。(宣城市区考生领取自考教材联系电话为:2518647;其他县(市)考生领取自考教材时间请与当地自考办联系)

6、2013年10月份自考通知单实行网上查询、打印。请考生于10月14日-18日,登陆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打印。(考试时,考生须持身份证、准考证和网上打印的考试通知单进入考场)。

新生准考证领取时间为:于10月14日-18日凭准考证号到当地自考办领取。

7、2013年10月考试成绩查询及查卷: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时间为准。(考试结束两周后通过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的信息查询专栏或16897728查询成绩,如有疑问,凭考试通知单到自考办登记申请查卷)

8、10月份自考的教育学(一)和心理学成绩合格证,请考生于11月下旬与自考办联系持准考证领取。

9、有关开考专业、课程设置及考试安排和考试法规等,请考生登陆安徽教育招生考试网查询。

10、2013年上半年自考毕业生审档工作:5月28日—5月30日

考生携带:(1)已领取的全部单科合格证(含毕业论文、实践环节考核)(2)身份证及复印件(3)申请本科毕业需提供专科毕业证原件,申请师范类本科(未考英语(二)的)还需提交教师资格证原件。(4)符合免考规定的,需按省免考规定的要求提供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与毕业申请同时办理免考。(5)申请毕业必须持有经过电子摄像的且是宣城市的准考证,外省转入学籍档案未到的考生,不得办理毕业申请。考生毕业申请,经审核后,领取《毕业生登记表》。

11、有关我市自考考务工作的最新信息,请考生留意宣城招生考试网上的公告。

宣城市电话:0563-25186442518642(宣城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五楼,昭亭路昭亭广场对面)

郎溪县考办:7031012

广德县考办:6015012

宁国市考办:4013273

泾县考办:5022086

旌德县考办:8602272

一、2013年10月份考试报名工作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16日-6月10日(考试时间:2013年10月19日—20日,考试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办法:实行网上报名(网址:,相关信息请浏览自考公告中芜湖市公告栏)

报名系统限定每位考生在整个报名期间只能报考一次(最多能报四门课程),考生如报多个专业(如报本科加试专科课程)也必须使用一个准考证一次性完成。

3、报名注意事项:

(1)老生报名:以前报过名的考生,凭准考证号于5月16日-6月10日直接在网上按老生报名。

(2)新生报名:2013年10月首次报考的考生,可于5月16日-6月10日直接在网上报名,并于第二天上网查询报名是否成功并记下自己的准考证号。

(3)新生照片上传及摄像时间:9月1日-15日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号上(芜湖教育信息网)上传照片,考生上传的照片既是是考生的准考证照片,也是毕业证的照片,为确保正常考试及毕业,请严格按网上公布标准上传照片,一经上传将不得更改。并请于9月18——22日登陆(芜湖教育信息网)查询照片上传成功与否,如上传不规范或未上传成功以及无法上传照片的新考生,请在9月24-25日凭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到市教育考试中心现场补摄像。(地址:新市口吉和南路188号)所有参加10月份自考的新生必须在上述时间补摄像,否则将不能参加考试!(准考证号0201开头的在芜湖市摄像、0202开头的在芜湖县摄像、0203开头的在繁昌县摄像、0204开头的在南陵县摄像、0205开头的在无为县摄像)四县考生需到各县自考办摄像并领取准考证,各县摄像时间请咨询当地考办。

(4)老生补摄像:所有参加10月份自考未摄像的老考生(以往报过名未参加过考试的)请于9月26日凭准考证号和身份证补摄像。(地址:新市口吉和南路188号)逾期不予办理。

(5)信息更正:新生网报信息有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请于9月27日将要求更正信息的申请交到市教育考试中心三楼(地址:新市口吉和南路188号)。报考课程不予变更、首次报名可以更正考生信息,考试过程当中至毕业不再允许更改信息。

4、教材领取:

报名时预订教材考生,请于7月2日-5日凭身份证、准考证(新生凭准考号和身份证)领取教材。教材需本人领取,代领除携带以上证件外代领人还需携带自己的身份证。

5、合格证发放:(凭准考证或准考证号及身份证领取)

2013年10月14日—18日发放2013年1月、2013年4月考试合格的教育学、心理学和护理专业的单科合格证。(其他专业不再打印合格证,考生可以通过上网查询考试成绩或拨打16897728查询考试成绩,成绩通过后无需到考试中心领取合格证,办理毕业时提供准考证即可,不影响毕业!)

6、准考证领取:

2013年10月14日—18日新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号领取准考证。(所有未及时领取的新生准考证只保留半年,半年后即作废如需领证只能按补证程序办理!)

准考证需本人领取,代领除携带以上证件外代领人还需携带自己的身份证。

7、补办准考证:

2013年10月14日登记补办遗失的准考证(凭身份证、准考证号及登报声明作废的报纸办理),逾期不予办理。

8、考点考场查询:

考试前一周所有考生可凭准考证号登陆芜湖教育信息网或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查询考点、考场、座位号,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安徽省已经不再发放通知单。

二、2013年上半年毕业生审档工作

申请毕业时间:5月28——29日

考生携带(1)毕业论文和实践环节考核的合格证(2)准考证(3)身份证(4)外省转入的转考证明。(本科毕业需提供专科原件)经审核后领取《毕业生登记表》。

注:所有外省转入的考生,必须在市考试中心办理过转入手续才能办理毕业!

四县考生需在各县自考办申请毕业。准考证号0202开头的在芜湖县、0203开头的在繁昌县、0204开头的在南陵县、0205开头的在无为县。

一、自考网上报名及有关工作安排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16日——6月10日;

2、考试时间:2013年10月19日—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3、报名办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报名系统限定每位考生在整个报名期间只能报考一次(最多能报四门课程),考生如报考多个专业也必须一次性完成。报名时当天输入信息只限一次性成功,否则只有第二天再重新输入。

5、摄像时间:2013年07月04—05日网上报名的新生凭正式身份证进行摄像注册。

6、领取教材:暂定时间2013年07月04—05日;

7、考点考场查询:考试前一周所有考生可凭准考证号登陆(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查询考点、考场、座位号,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安徽省已经不再发放自考通知单。

8、注意:

(1)建议:网上报名第二天后再上网查询报名是否成功。

(2)安徽省有关自考信息公布网址为:www.ahzsks.cn;

(3)已在网上报过名或已摄像注册的老考生,一律使用已获取的12位准考证号以老生方式报名;

(4)提醒考生每次报名时间虽然安排很长,但还应该提前报名,防止因为网络或银行等原因导致错过本次报名考试。

(5)报考教师资格证的考生请报考040109心理健康教育(专科)的00429教育学(一)和00031心理学。

(6)凡换证摄像后未按时领取新准考证的考生,请在每次考前到原摄像地领取,未按时领取的最多保留半年。

二、毕业生审查工作安排:

1、2013年上半年受理时间:05月20——05月21日;

2、2013年下半年受理时间:11月21——11月22日;

3、受理地点:考生所在地的县区自考办(摄像地);

4、考生携带材料:(1)全部单科合格证(含毕业论文、实践环节考核)(2)新的12位准考证(3)身份证(4)转考证明(省外转入的)(5)本科毕业需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师范类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等材料。

三、县区自考办咨询电话

金安:0564—3261733(金安区自考办现已搬迁至安丰南路,可以乘16路公交车至金安区政府站下,行至区政府东侧十字路口后向南312国道方向走700米即可。)

裕安:0564—3235029(将军路中段,可以乘6路车沿龙河西路经裕安区政府至永安小区站下,向南行600米)

寿县:0564—4221370

霍邱:0564—6021965

叶集:0564—6488816

舒城:0564—8621264

金寨:0564—7066244

霍山:0564—5022896

一、考试时间:2013年10月19日-10月20日

二、报名时间:2013年5月16日-6月10日

三、报名办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系统限定每位考生在整个报名期间只能报考一次(最多能报四门课程),考生报多个专业(如本科加试专科课程)必须使用一个准考证号一次性完成。付出方式:全部通过网上电子银行付出。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已在网上报过名的考生(无论上次考试通过与否或想换专业或未领到准考证等),一律使用原先的号码作老生报名。

2、2013年10月首次报考的考生,可作为新生直接在网上报名,并于报名后的第二天上网查询自己的准考证号。新生于2013年7月2日-3日(两天)带身份证及准考号到各县市区自考办电子摄像。

3、考生报名时必须认真、准确输入自己的准考证号码、身份证号码及姓名。如输入错误,会影响你的考试和毕业。

五、其他事项:

1、网上订购教材的考生请于2013年7月2日-3日到各县市区自考办凭身份证、准考证(新生凭身份证、准考号)领取自考教材。

2、新考生请于2013年10月15日-16日到各县(区)、市考办领取2013年10月份自学考试准考证。新、老考生请于2013年10月14日后上网站自行打印本次考试的考试通知单。

3、考生请于2013年10月15—16日到各县(区)、市考办领取2013年4月份自学考试合格证。

4、网上报名点击滁州市的新考生,电子摄像在滁州市教育局自考办办理,点击各县(市、区)的新考生,电子摄像分别在各县(市、区)教育局自考办办理;

各县(市、区)自考办联系电话:

市直:3036716

南谯:3111573

来安:5612527

全椒:5012256

天长:7331276

定远:4998835

凤阳:6727527

明光:8152526

一、2013年10月份自考(2013年10月19—20日考试)报名工作:

1、时间:2013年10月份自学考试报名工作将于2013年5月16-6月10日进行。

2、报名办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报名系统限定每位考生在整个报名期间只能报考一次(最多能报四门课程),考生报多个专业(如本科加试专科课程)必须使用一个准考证号一次性完成。

4、报名注意事项:

①已在网上报过名的考生(无论上次考试通过与否或毕业与否或想换专业),一律使用原先的号码作为老生报名。

②未换证的老生(指没有进行电子摄像,准考证仍是贴照片的考生)直接在网上以新生报名。

③2013年10月首次报考的考生,于第二天上网记下自己的准考证号,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号于2013年9月23日——24日到淮南市自考办进行电子摄像,办理有关手续。(请考生按时进行电子采像,未摄像考生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本次考试不再安排摄像。摄像时间摄像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④网上报名同时预订教材的考生,请于2013年7月3—5日凭身份证、准考证(新生凭身份证)到淮南市自考办领取教材。

二、其他工作安排:

1、以前未摄像的考生请于2013年9月24日下午(14:30-17:00)到淮南市自考办补摄像,未摄像的考生将不能参加考试;

2、2013年10月17日-18日,新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号领取准考证;

3、丢失准考证的考生,如参加13年10月自考请于10月14—16日在自考办补办准考证,10月18日下午凭身份证领取。

三、单科合格证的发放和2013年(上)毕业证的办理:

1、2013年5月28—29日发放自考单科合格证书,请广大考生按时领取。

2、5月28—29日办理2013年(上)自考毕业证书:请考生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单科合格证书(如办理自考本科毕业证书,还需上交专科毕业证书;办理师范类本科毕业需上交教师资格证书;如有免试课程请携带相关证明同时办理免考手续);请考生注意时间安排,逾期不予办理!

3、办理自考毕业考生如有信息修改(如姓名、身份证号),请出具相关证明。

注:安徽省自学考试在13年10月全部取消考试通知单(考生必须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请考生在考前一周上网(www.ahzsks.cn)查询考点、考场、座位号。

一、考试时间:2013年10月19日—20日

二、报名时间:2013年5月16日-6月10日。

三、报名办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系统限定每位考生在整个报名期间只能报考一次(最多能报四门课程),考生报多个专业(如本科加试专科课程)必须使用一个准考证号一次性完成。付出方式:网上电子银行付出。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已在网上报过名的考生(无论上次考试通过与否或想换专业或未领到准考证等),一律使用原先的号码作老生报名。

2、2013年10月首次报考的考生,可作为新生直接在网上报名,并于报名后的第二天上网查询自己的准考证号。各县新生于2013年7月11日-12日(两天)带身份证及准考号到各县自考办电子摄像。埇桥区考生登录埇桥区教育网查询电子摄像具体办法和时间。

3、考生报名时必须认真、准确输入自己的准考证号码、身份证号码及姓名。如输入错误,会影响你的考试和毕业。同时请输入详细的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以便我们能及时与你联系。

五、其他事项:

1、网上订购教材的考生请于2013年7月11日—12日到各县区自考办凭身份证、准考证(新生凭准考号)领取自考教材。

2、新生请于2013年10月17日-18日到各县区自考办领取自学考试准考证。2013年10月份自考通知单实行网上查询(打印),所有考生请于考前一周,登陆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打印)考点、考场、座位号,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3、为规范自学考试考籍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我市自2011年1月起,凡遗失自考准考证的考生,须先登报(报纸规格为市级以上日报)声明挂失,凭所登报纸、身份证、准考证号登记补办。

4、申请毕业办理时间:上半年5月下旬,下半年11月下旬。

各县区自考办联系电话:

埇桥区 3914883

砀山 8027150

萧县 5037699

灵璧 6022986

泗县 7020082

宿州市 3929525

一、2013年10月份自学考试报名时间:2013年5月16日—6月10日,逾期不予补报。

二、自考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址

三、自考《考试通知单》实行网上查询或打印:请考生于考前一周网上查询或打印《考试通知单》,网址: (淮北市招生考试信息网)

四、首次报名的考生(新考生)报名成功后,次日上午9点以后登录报名网查询准考证号,务必记住准考证号,按时到市教育局考试管理中心报名大厅进行电子摄像(若预订教材同时领取)。

具体办公地点、时间如下:

1、摄像时间:2013年6月27日—28日。(逾期不予办理,考试之前不安排补摄像,请考生相互转告。)

2、领取教材时间:2013年6月27日—28日。(凭身份证领取)

3、办公地址:市教育局考试管理中心报名大厅(一楼)。(洪山北路)

4、考试时间:2013年10月19日—20日

5、新生领取《准考证》时间:2013年10月17日—18日(凭身份证领取)

6、考生领取成绩《合格证》时间:2013年10月17日—18日(凭身份证、准考证领取)

五、考生报名时,必须准确输入自己的个人信息,如信息有误,请考生于摄像时,告知摄像工作人员予以更正,否则责任自负。

六、新、老考生同时报名,请尽量在报名前期报名,以防报名后期出现网络堵塞,耽误报名。报名完成后,第二天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确认报名是否成功。

七、提醒考生注意:

1、考生参加考试一律凭身份证、准考证,两者缺一不得入场考试。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2、申请毕业办理时间:上半年5月下旬,下半年11月下旬。

3、准考证、合格证(含教育学合格证、心理学合格证)丢失申请补办和准考证信息错误申请更正。请考生于每次考前一周(星期一至星期四)携带身份证登记,星期五领取。

4、错过电子摄像时间,申请补摄像。请考生于下次报名摄像同时进行。逾期不予补摄,考试之前不再安排摄像。

5、申请省外转出考试、省外转入归档。请考生于上半年3月1—10日,下半年9月11—15日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办理

6、申请免考。请考生于上半年5月1—10日,下半年11月11—15日携带免考材料办理

注:

1、办公地址:淮北市教育局考试管理中心(二楼)(洪山北路)

2、联系电话:0561-3880466。网站: (淮北市招生考试信息网)

3、法定节假日(含星期六、日)不予办理。

一、2013年10月份(2013年10月19日-20日)考试报名工作:

1、时间:2013年10月份自学考试报名工作将于2013年5月16日-6月10日进行。

2、报名办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报名系统限定每位考生在整个报名期间只能报考一次(最多能报四门课程),考生报多个专业(如本科加试专科课程)必须使用一个准考证号一次性完成。

4、报名注意事项:

①已在网上报过名的考生(无论上次考试通过与否或毕业与否或想换专业),一律使用原先的号码作为老生报名。

②2013年10月首次报考的考生,于第二天上网记下自己的准考证号,凭身份证及复印件和准考证号于2013年7月2日-3日到县区考办进行电子摄像,办理有关手续。其他时间不予办理。未摄像的考生将不能参加考试。

③预订教材的考生,请于2013年7月2日-3日凭身份证、准考证 (新生凭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到县区自考办领取教材。其他时间不予办理。

二、其他工作安排:

1、2013年10月15日-16日,发放2013年10月自学考试(10月19日-20日考试)的准考证(新生凭身份证、<报名登记表>办理,其他时间不予发放。新、老考生请于2013年10月14日后上网站自行打印本次考试的考试通知单。

2、申请毕业办理时间安排在5月中旬和11月中旬,具体时间由县区自考办安排。

3、为规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我市自2013年1月起,凡遗失自考准考证的考生,须先登报声明挂失,然后在每次考试前一个星期,凭所登报纸、身份证、准考证号到所在县区自考办登记补办。

4、从2013年开始,自考的考试时间调整为:上午9:00开始考试,11:30结束;下午14:30开始考试,17:00结束。请考生一定要牢记考试时间。

5、原二学历教育试点考试考生参加社会考试的,需以新生重新报名,原成绩有效。

联系电话:

谯城区自考办:0558-5522669

涡阳县自考办:0558-7213028

蒙城县自考办:0558-7623162

利辛县自考办:0558-8816749

提醒考生注意:考生参加考试一律凭身份证、准考证,缺一不准进考场考试。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注:亳州市政府所在地为谯城区。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结合我省实际,现公布“2013年10月云南省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一、2013年10月云南省自学考试开考专业及考试科目日程表

2013年10月,我省自学考试开考的专业有:

大学专科:金融、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工商企业管理、会计、市场营销、旅游管理、物流管理、采购与供应管理、销售管理、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法律、行政管理、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义务教育、体育教育、秘书、汉语言文学、英语、广告、公共关系、新闻学、房屋建筑工程、计算机信息管理、园艺、护理学。

大学本科:金融、经济学、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工商企业管理、会计、物流管理、采购与供应管理、销售管理、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法律、行政管理学、学前教育、教育管理、教育学、义务教育、体育教育、汉语言文学、英语、广告学、计算机信息管理。

教师类本科:音乐教育、美术教育、历史教育、地理教育、思想政治教育。

以下本科专业只面向高职高专在校生开考: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建筑经济管理、商务管理、现代商务、财务管理、公共关系、数字媒体艺术、信息管理与服务、机械制造及自动化、工程造价管理、农学、园林。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年龄、民族、种族的限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并按我省开考专业考试计划和课程自学考试大纲,学完一门或数门课程的考生(根据开考各专业的报考条件),均可自愿选择专业报考。

提倡在职人员按照学用一致的原则,选择专业报考。病残者应选报与自己身体情况相适应的专业。

医学类护理学专业将继续开考,但报考人员只能是已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人员(报考时需出具相应证明),非在职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大专文科的考生凡未取得高中、中专、中技、职高毕业文凭的,要加考“计算机应用基础”一科(若专业考试计划中已有该门课程的除外);报考大专理科的考生,凡未取得高中、中专、中技、职高毕业文凭的,要加考“大学语文”。

报考本科段的考生,须是国民教育系列(包括普通全日制高校、成人高校、自学考试等)专科以上毕业生,办理自考本科毕业证书时须交验上述学历毕业证书(报名时不须验证),报考时按各专业要求分类报考。

三、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6月24日至7月19日,考生自行上网录入报名信息。

报名确认时间及地点:具体确认时间由各州(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确认点通知。届时考生到确认点确认,办理验证、照像、交费等手续。

四、报名手续

考生根据所报专业的开考课程,报考本次开考课程的一门或数门,并按自学考试开考专业计划的有关规定参加考试。允许考生根据开考专业计划跨专业兼报同课程名称、同学分的考试科目,但考生必须注意不同专业指定教材和考试大纲是否相同。

市场营销(专科)、计算机信息管理(专科)两个专业从2013年1月起停止新考生报名,已取得考籍的考生仍未毕业者,过渡一年,于2014年1月停考。

(一)报名考试费:根据云发改收费[2006]98号文批复,我省自学考试报名考试收费标准为每科32元(人民币)。

(二)考生须按《云南省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公告》规定程序进行报名,并特别注意报考部分专业和课程必备条件及报名确认点、考点设限情况。

(三)应考者的往返路费及食宿费自理。

五、考试

1、考场设置:由各州、市办考部门确定,需在县城以外设考场的,须报省招考院批准。“物流管理”(本、专科)、广告专科只在昆明设考点。

2、考生应试时,须带准考证、考试通知单和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能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三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不得以任何形式作弊。凡违反考场纪律者,按2011年教育部第33号令及我省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3、考试成绩以百分计,六十分为及格,及格者发给单科合格证书,不及格者可参加该门课程的下一次考试。考试成绩公布在“云南招考频道”上,考生自行登录网站查询。考生对成绩有质疑的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各州(市)招生考试机构申请查分。由各州(市)招生考试机构汇总后统一到省招考院查分,查完后通知考生。省招考院不直接对考生查分。

4、考生考试时间及临考复习假的占用问题,按原省自考委、人事厅、财政厅、教育厅一九八七年发文《关于对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给应考假、复习假和发放自学考试奖学金的规定》执行。

5、考试时,除“高等数学”考生不得使用计算器外,其他科目的考生可携带使用计算器,但不能有程序存储功能,也不得互相借用。不准使用有存储、接收、发射功能的电子工具。考生进入考场考试严禁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否则将视同作弊。

6、同一考试时间内,一名考生只能考一科,不得考两科。

7、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成绩在自考系统中的使用

根据全国考委办函[2004]148号文件规定:

(1)NCRE课程暂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部分专科课程进行衔接;

(2)凡获得NCRE一级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计算机应用基础》(0018)或《计算机应用技术》(2316)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上机考试两部分);

(3)凡获得NCRE二级C语言程序设计(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高级语言程序设计》(0342)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两部分);

(4)凡获得NCRE三级PC技术(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2319)和《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2277)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两部分);

8、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在自考系统中的使用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参加PETS二级或PETS三级考试,笔试合格者的成绩可直接替代自考有关专业大专或本科公共英语〈即英语(一)、英语(二)〉考试成绩,并可获得相应的学分(PETS二级替代大专公共英语成绩,PETS三级替代本科公共英语成绩,英语专业不能替代)。考生是否参加相应口试,则根据考生是否要求获得PETS等级证书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相关专业定。

9、中文本科专业的毕业论文答辩定于每年的5月和11月,分两次举行,考生可与云南民族大学人文学院联系进行答辩事宜。英语本科的“口译与听力”、专科的“听力”、“口语”考试时间由云南师范大学外语学院安排,请考生与之联系。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的“计算机信息处理综合作业”及上机考试请与云南大学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联系。

10、已取得本专业全部课程合格证书的考生,如该专业有实习、设计、毕业论文等考核要求的,应及时向当地县(市、区)考办或主考院校联系实习考核事宜,待取得合格成绩后,方可办理毕业证书。

六、教材供应

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要求,我省招考院下设自考教材部,专为考生订购自考教材服务。为确保考生的合法权益,省招考院教材部郑重承诺:“向考生供应正版自考教材”。同时,希望考生自觉抵制违法盗版活动,拒绝购买违法盗版教材。联系电话:0871-65162385。

七、学历及毕业生的使用待遇

我省自学考试的学历为大学专科和本科二种层次,应考者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其他教学实践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可以取得毕业证书。获得毕业证书者,国家确认其学历。毕业生的使用和待遇按国务院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和云教自字(86)第10号《关于高等、中专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若干问题的通知》文件执行。

根据黔招考自[2013]22号文件《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3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贵阳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特做出报名时间的具体安排:

1、现场报名、确认、交费、摄像时间:2013年9月12日—9月15日(周六周日不休)。

2、上班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00—4:30。

3、其余事宜登陆贵州省考试院网站“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管理平台”查阅。

4、贵阳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自考科联系电话:5530246、5509011。

5、报名地址:贵阳市新华路68号(贵阳九中内)。

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院校:

我省2013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分别于7月13日—14日和10月19日—20日举行。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有关规定,结合我省2013年自学考试课程安排、开考专业等实际情况,现将2013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报名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提高认识,促进我省自学考试健康发展

自学考试对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建设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以及培养复合型人才都起着十分重要作用。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各有关院校要按照“积极发展、规范管理、拓展服务、确保质量”的思路,采取多种渠道、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宣传自学考试的特点与优势,做实做细自学考试的

咨询服务工作,切实做好生源的机构和宣传发动工作,积极促进我省自学考试规模稳步发展,为我省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做出贡献。

二、以人为本,进一步做好报名服务工作

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院校要切实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强化服务,规范管理。要按照《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规范报名程序和要求,应本着方便考生的原则设立报名点,做好报名所需设施、用品的准备,并安排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工作人员办理报名事宜;各报名点应张贴有关宣传资料、报名流程图、报名样表及填写说明等,指导考生报名,同时加强对考生进行考纪考风、诚信应考等宣传教育工作;各单位要加强对下属报名点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及时掌握情况,妥善处理出现的问题。

三、开考专业及考试日程

开考专业、课程及考试日程安排详见《2013年7月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日程表》(附件1),《2013年10月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日程表》(附件2)。

四、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3年7月考试的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5月13日—26日;现场确认时间和现场报名时间:5月27日—6月5日。2013年10月考试的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8月24日—9月4日;现场确认时间和现场报名时间:9月5日—9月15日。

(二)报名方式

报名仍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分为网上填报信息和现场信息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填报信息阶段: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管理平台”,按照网页的提示及要求,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选择好现场信息确认点和确认时间,完成网上填报事项(需参加助学的考生,可查询各自考助学机构的有关助学招生情况)。

2、现场信息确认阶段:考生按自己选择的现场信息确认时间及地点,到现场办理信息确认手续、交纳报名考试费。考生若到其他确认点将无法进行信息确认。凡未进行现场信息确认的考生,其报名无效。新生需进行电子摄像、填写“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全省自学考试报名点及联系信息(见附件3)。

(三)报名要求

1、报考条件、报考手续、收费标准以及报名程序等,登陆“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进入“”“。在”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详见《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2、各单位应遵照规定的时间安排机构报名,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或缩短报名时间。为了使考生的报考数据准确无误,网上只办理面向社会开考的课程报名工作;中学教育类的课程只能在贵州师范大学及其助学点进行报名,其数据汇总后向当地招生考试机构办理集体报名手续,各市(州)及所辖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不接纳中学教育类的零散考生报名。

3、直属考点只能接受本助学点考生报名,武警培训基地考点只能接受现役武警官兵考生报名;否则,招生考试院将取消违反规定接受报名的考生的考试资格。

4、考生只能在一个报名点报名,否则,将由管理部门取消其报名数据,由此产生影响考试的后果,考生自负。

五、信息采集与数据报送

2013年月7月考试的年度码为134.

2013年月10月考试的年度码为132

(一)现场报名时,需录入考生的报名基本信息和报考课程。凡无新准考证的考生报名时,必须进行图像采集,不能由他人代替报名。

(二)新老考生须根据《2013年7月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日程表》、《2013年月10月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日程表》提供的专业代码和课程代码分别填写《首次报考报名表》或《课程报考表》,工作人员现场打印考生报考核对单,经考生核对,确认无误后签名生效。

(三)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后,各县(市、区、特区)招生考试机构将报考数据上报到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进行考场编排,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院校考场编排完毕后即打印《考试通知单》发给报名点,由考生到各报名点领取。

(四)各单位必须将2013年7月报名数据于6月7日前,2013年10月报名数据于9月17前上报省招生考试院信息处。

(五)各单位要按要求,准确、完整分别填写《2013年月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区考点设置情况》(附件4)和《2013年月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点详细信息》(附件5),7月考试于2013年6月8日前,10月考试于2013年9月18日前以电子邮件或传真上报省招生考试院自考处张洪滨(传真电话0851-5669329)。

报名期间,各单位要安排人员值守咨询电话,为考生提供优质高效的报考咨询服务。省招生考试院也将设立以下专门咨询电话并安排人员值守:0851—5952846、5952553、5665901(考务)0851—5952371、5664976(计划);0851—5666385(数据、网上报名);0851—5971680(助学)。

各市、杨凌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

现就做好2013年自学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上半年:4月20日至21日。

下半年:10月19日至20日。

二、报名时间

上半年:3月5日至15日。

下半年:9月5日至15日。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得补报。

三、报名方法

考生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点击“自学考试”栏目,进入“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入口”或 “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服务平台考生入口”,详细阅读自学考试考场规则、违规处理办法和网上报名流程以及注意事项,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然后按照流程提示进行操作,完成报考和缴费。

(一)首次报考的考生应于当次考试报名开始后5日内进行网上注册和照相。网上注册成功后系统将生成考生预报名号(可以打印),考生凭预报名号和身份证到市(区)考办指定地点照相和采集身份证信息,并进行信息确认。信息确认后系统生成考生准考证号。考生使用准考证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密码即注册时设定的密码),按流程提示完成报考。《准考证》由各市(区)考办制发,考生要在市(区)考办规定的时间领取。

(二)在籍考生报考不需注册和照相,使用准考证号登录报名系统(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按流程提示完成报考。省内跨市(区)报考的考生,不需重新注册,但报考后必须到本次报考的市(区)考办重新办理《准考证》。

(三)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考生按每科26元缴纳报考费。报考费全部通过网上银行缴纳。缴费成功视为报考有效。缴费使用已经开通网上银行功能的银行卡,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建设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广发银行、渤海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北京银行、平安银行、北京农商银行、上海银行、宁波银行、东亚银行、南京银行、杭州银行、浙商银行。无上述银行卡或未开通网上银行功能的考生应提前办理。

(四)考生于当次考试开考前10日内自行打印考试通知单。

四、工作要求

(一)各市(区)要加大力度,广泛宣传网上报名的意义和具体要求,确保考生能够按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顺利完成报名工作。

(二)各市(区)要在总结去年网上报名工作经验和不足的基础上,切实完善网上报名管理办法,确保今年网上报名工作顺利实施。

(三)各市(区)应于报名结束后10日内完成考场编排、试题数量统计等工作,此后系统关闭该项功能。每考场安排30人(标准考场)。为节约考试成本,可以将不同科目的尾数考场合并考试,但合并考场最多不得超过3门课程。

(四)省中心将从报名系统中统计各市(区)试题使用数量,作为印发试题的依据,不需市(区)考办纸质报送。

一、开考专业、开考课程及时间安排(见附件一、二、三)。

二、报名

(一)网上报名:全省自学考试(不包括中英合作专业考试、应用型专业考试、义务教育专业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考生持二代身份证(18位身份证号)、银行卡登录甘肃自考报名网(网址www.nm.zxks.cn/gszk/)或甘肃自考对外服务信息网(网址www.gsee.edu.cn)报名。

(二)报名流程(略)

(三)报名时间

1、2013年5月25日至31日进行2013年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2013年5月24日至26日进行2013年7月中英合作商务管理专业自学考试课程报名(考点仅设兰州)。

2、2013年8月8日至17日进行2013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课程考试网上报名,2013年9月8日至12日补报名。

(四)报名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职业、民族等条件的限制(特殊专业限定报考对象除外),均可依照本简章规定,报名参加自学考试。

在押劳教劳改人员经司法劳改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五)报名手续及相关要求

1、首次报考者,须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本人自然信息和手机号,确认照相地点和考试地点,付出电子注册费后,到当地自考办确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照相,然后通过网络填报课程,在线付出报考费用,完成报名过程。

高职高专在校生或自学考试专科在读考生可同时报考本科段或独立本科段相关专业,但在申请本科论文答辩和办理毕业有关手续时,须交验专科毕业证书。

2、老考生报考时,登录报名网站后先输入准考证号和密码(首次报名密码是身份证号),完善考生信息,重设密码,然后通过网络填报课程,在线付出报考费用,完成报名过程。

3、考生报名时先确定所学专业,并查对该专业的设置课程及代码、学分,选择课程报考,每次可报考开考课程中的一至四门课程。自学考试长线专业与教资专业实行分库报考,在考生报考界面下不能互相报考,如确需报考两个专业的,按新生重新注册。

4、公安管理(本科)首次报考者须持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报名介绍信到当地自考办报名;老考生可直接到网上报名。义务教育本科专业为委托开考专业,只接受集体报名,考生可到各县学习与考试服务中心报名。

5、护理学专业只接受已经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的在职人员报考。卫生类专业在校学生也可报名参加护理学专业考试,但只能在取得相关资格证书之后,才能申请颁发毕业证书。

6、小学教育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面向在职小学教师开考,其报名资格由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查。学前教育(独立本科段)专业已面向全省开考,考生可直接在网上报名。

7、全省必须使用本简章发布的统一专业和课程代码,不得更改。

8、专科毕业生(含高职)报考非本专业本科不再加考专科段的基础课程。不考英语(二)课程的考生可在本科专业计划中任意选考三门专业课,考试合格成绩可以顶替“英语(二)”。不考“英语(二)”的考生只能获得学历而没有申请学士学位的资格。

9、考生可凭准考证在本省内跨考区报考。

10、公安管理(专科)、义务教育(专科)、中英合作商务管理(专科、本科)专业,2013不接收新生报考,过渡一年2014年停考。公安管理(专科)、义务教育(专科)专业未毕业的考生参照《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顶替)课程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执行;中英合作商务管理(专科、本科)专业未毕业的考生转入自学考试工商企业管理专业相应层次继续参加考试,并按工商企业管理专业毕业。

中英合作商务管理管理段证书课程考试自2013年5月起不再接收新生报名,2013年我省安排5月、11月两次过渡考试,2014年停考。

三、实践性环节考核

(一)实践性环节考核报名、考核时间(见附表四)。

(二)实践性环节考核报名条件

1、课程实验:凡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实践课程的理论部分成绩合格后,考生凭准考证即可报名。

2、综合实践(综合作业、临床考核):凡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程(含课程实践)成绩合格的考生,凭准考证报名。

3、论文答辩(毕业设计):本科段或独立本科段各专业考生,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含课程实践)合格成绩后,凭甘肃自考信息网(网址www.gsee.edu.cn)合格成绩打印单、准考证报名。自2009年起,论文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四、非学历教育考试成绩与相关自考课程之间的顶替

“计算机应用基础”、“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以及“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中、高级)等自学考试专、本科各专业中的带有计算机上机考试的课程,可由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一级、二级VISUAL FOXPRO或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中“计算机操作基础模块”、“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顶替,不再单独机构课程考试和实践性环节考核。考生可在设点的院校就近报考【详见《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顶替)课程实施办法》(修订)中的“附表”】。

五、收费

报名、考试等相关收费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理顺规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收费的通知》(甘价费[2009]204号)和《甘肃省发展和政策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甘发改收费[2010]1157号)规定执行。

(一)专、本科,教师资格证课程报名考试费每人每科次40元。

(二)免考、转档手续费每人每次按一科次40元标准收取。

(三)毕业考核(设计)报名费每人每次10元;课程实践考核报名费每人每科次10元,考核费由考生按规定直接向主考学校缴纳。

(四)办理准考证电子注册费每人20元。

六、注意事项

(一)凡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或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合格证顶替相关课程,以及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合格证顶替英语(一)和英语(二)者,不再办理免考手续。由市(州)自考办审验合格证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签章后装入考生考籍档案(不再另行收费)。

(二)根据《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顶替)课程实施办法》(修订),申请免试课程者在取得一门课程合格成绩后,向市(州)自考办申请办理有关免考手续。

(三)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课程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可选择教师资格专业进行课程报考。兰州市、张掖市教师资格证《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报名前,须进行资格审查,具体事宜请咨询兰州市自考办电话:0931-8344213、张掖市自考办电话:0936-8228753。

(四)非学历证书考试

项目联系单位联系电话业务负责

物流职业经理省交通运输协会物流职业考试服务中心0931-4941491证书考试报名

调查分析师省统计局0931-8512678咨询、机构报考等

销售管理兰州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0931-4674362助学、论文答辩等

中国市场学会驻甘肃办事处13909317396证书考试报名

中英合作商务管理兰州市自考办、兰州现代管理专修学院0931-8344450

0931-61003832014年停考

餐饮业职业经理人  2013年停考

(五)丢失准考证的考生,可在网上报名期间登录甘肃自考报名网申请补办,并网上付出相应费用后,于考前到本次考试地自考办领取。

(六)考生在选择报名地点和考试地点时应慎重检查,原则上报名地点就是考生的毕业地区,考生如要在省内跨地区考试,需着重注意是否选择了正确的考试地点,考试地点选定后当次考试不能再做修改。

(七)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后,要不定期到网上了解自学考试信息,于考前10日内登录报名网自行打印考试座号通知单。

(八)考生必须凭“两证一单”即准考证、身份证(含军人或武警人员证件)、考场座号通知单参加考试。考生须准备2B铅笔、橡皮和黑色签字笔,按题号顺序依次在答题卡规定区域内作答,并写明题号,凡不按规定顺序答题,坐错座位,故意损坏试卷或答题卡者,成绩以零分计。

(九)考试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终场前30分钟方准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考生(包括监考教师和其他考务人员)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商务通、快译通等考场违禁物品进入考场,否则以违纪论处。

(十)甘肃自考网与华夏大地教育网合作开办的“甘肃自考网络学堂”栏目包含有大部分自考课程学习课件,实行有偿服务(特别时期部分课程免费),详情请访问甘肃自考对外服务信息网:www.gsee.edu.cn,欢迎广大考生注册学习。

从《内蒙古2012年下半年自考毕业审定工作安排》中得知,内蒙古2013年10月自考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5月15日—24日,网上补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5日—10日。

2013年10月上海市第63次自学考试考试时间为10月19、20日和10月26、27日。老考生可于2013年8月2日至9月8日在工商银行网上(www.sh.icbc.com.cn)或博益网(www.boee.cn)进行理论课报考。网上报名是否成功,请注意你的银行卡是否已扣款或请记录网上交易号码以备查验。有特殊情况可在2013年9月6至8日8:30—16:30(中午不休息)到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大体育馆二楼现场报课。实践课统一到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大体育馆二楼现场报考。

新考生(指尚未取得本校准考证号的考生)一定要先在博益网上预报名并进行理论课和实践课报考,预报名开始时间请于8月初上博益网查询,然后带好本人身份证到现场确认、付费并拍照。现场确认地点: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大体育馆二楼,现场确认日期、时间:2013年9月6日至8日,8:30—16:30,中午不休息。

一、报考专业

考生可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查阅。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省自考办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2、已公布停考的专业,仅限在籍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

三、报名报考办法

1、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2、社会考生报名需从 “社会考生报考入口” 点击进入系统,报考面向社会开考专业的课程直接进行网上报名、网上付出;报考委托开考专业的受限课程先直接进行网上报名,不进行网上付出,然后在报名期间内到委托部门指定的报名点进行信息确认并缴纳报考费。

3、高校及中职中专在籍学生报名需从“在校学生报考入口” 点击进入系统,报考面向社会开考专业的课程和委托开考专业的受限课程均需先直接进行网上报名,不进行网上付出,然后在报名期间内到本校报名点进行信息确认并缴纳报考费。

4、在校生报名时,自考新生的身份信息将通过学信网进行比对验证,考生只有输入正确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才能进入“在校学生报考入口”报考。因系统有记忆功能,若考生输入错误信息将影响报考。已经毕业的学生只能进入“社会考生报考入口”报考。

5、报名系统网上付出环节通过“易宝”进行。自行进行网上付出的社会考生须在报名前,办理相关银行卡并开通网上银行业务。“易宝”支持的银行卡有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邮政储蓄和兴业银行等。网上付出过程中,若遇到有关问题,请拨“易宝”客服电话010-59370500。

6、考生报名时,必须使用18位身份证号码,原来报名信息中填写的15位身份证号码,报名时需由考生自行改为18位号码,但身份证号码中本人的出生年、月、日号码不能更改。

7、考生报名时,新生或无图像信息的在籍考生必须上传照片(此照片将用于毕业证书上,照片要求:近期、蓝底、免冠照片、JPG或JPEG格式、不能小于15K,高x宽为48x33mm),无图像信息的考生将无法完成报名流程。

8、考生报名时,本人必须准确填写报名信息,慎重选择报考课程,并认真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后再进行网上付出。付出成功后,所报课程和所选教材不能更改。考生确需更改姓名、身份证号和图像信息的,须在报名期间向所在市自考办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由公安部治安管理局统一制作的“公民身份证号码更正证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等有关材料。市自考办签署初审意见,报省自考办审批后做统一修改。在籍考生信息仅限更改一次。

9、考生按本次公布的课程报考,并按课程付出报考费。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冀价行费[2012]3号标准执行。考试缺考者报考费一律不退。

四、报名时间

理论课程网上报名、网上付出时间为2013年6月10日—20日,每天8:00-22:00。实践性环节课程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5月20日-27日,每天8:00-22:00。为防止网络拥堵,建议考生不要在最后二、三天报名。

五、考试

1、各设区市自考办依据《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实施细则》机构考试。理论课考试全部安排在标准化电子考场。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入场考试。

2、考生要遵规守纪,诚信考试。对考试违规的考生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罚,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3、考生可在考前一周内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下载《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试通知单》。考生在考前须熟记自己的考试时间、地点、科目等信息,以免耽误考试。

4、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由主考学校承担,具体考核安排详见本次公布的《2013年10月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课程安排表》,考核时间及考核要求可登录相关主考学校网站查询。

5、考生可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考试(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可参加该门课程下次的考试(考核)。

6、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86)冀政办函字第186号文《转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关于给参加自学考试考生复习假的意见>》,各机关、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考生考前复习假5—10天,不扣工资,不影响评奖。

六、毕业人员的使用与待遇

自学考试毕业生的使用与待遇,按照国务院国发〔1988〕15号文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七章的规定执行。其中,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

山西2013年10月自考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1日至10日,现场确认时间为9月13日至17日。具体安排详见新闻。

一、网上报考说明

(一)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通过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网站的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逾期不予补报。

(二)我省每年4月和10月举行两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10月自学考试的网上报名时间为9月1日至10日,现场确认时间为9月13日至17日。

(三)首次报名的考生,要认真填写姓名、性别、身份证件号码(指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港澳台人员身份证、外籍人员护照等证件号码)等基本信息,选择本次考试的报考课程、报考确认点,在确认个人信息准确完整后,进行“提交”。操作成功后系统自动给定网报序号,考生须牢记此号,以便在报名期间进行信息查询、修改和打印。考生在报名期间确定不再修改报考信息时,须下载、打印《山西省xxxx年xx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确认表》(若再次修改,须重新打印),并持此表在规定时间内到确认现场缴费、照相,进行最终确认。

考生考试期间(从报名到每次考试直至毕业)必须使用与身份证完全一致的姓名和号码,报名信息必须由考生本人填写且真实有效,不得由他人代填或代报,切忌使用不同的姓名或同音字,否则影响毕业,责任自负。

非首次报名考生,根据身份证件号码(指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港澳台人员身份证、外籍人员护照等证件号码)登录报名系统,选报考试课程和报名确认点。在报名时间截至前,考生可修改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邮政编码、报考课程和报名确认点。上述信息确认无误后,考生须下载、打印《山西省xxxx年xx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确认表》(若再次修改,须重新打印),并持此表在规定时间内到确认现场缴费,进行最终确认。

(四)从2011年4月起,首次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在报名确认点进行最终确认后,考生基本信息将不予修改。

(五)2011年以前的在籍考生,因基本信息错误,本次考试不能报名,需及时下载打印《山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基本信息修改申请表》,填好相关内容,在报名现场确认期间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户口本、属地派出所证明、身份证件、准考证等)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在县(市、区)自考办提出申请,经省招考中心审批同意后予以修改,修改后的考生基本信息不得再次修改。

(六)考生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持《山西省xxxx年xx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确认表》到自行选择的确认点进行缴费、照相(首次报名考生)、最终确认。确认点工作人员在《山西省xxxx年xx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确认表》的签字栏内签字,加盖确认点公章后将回执交考生保管。

(七)考生于考试前一周必须上网打印《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件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八)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行课程管理模式,考生持一个准考证号可以报考所有开考专业中的任意一门至四门课程。考生首次报名后,只能有一个准考证号,且必须在报名地区参加考试。因工作调动、学校毕业等原因,需要在本省跨市变动考试地点的考生,需要到当地自考办办理省内转考手续,无需更换准考证号。

二、转考程序及规定

根据教育部教考试办函[2007]6号和晋招考自字[2007]13号文件精神,我省从2007年7月1日起执行如下转考规定:

(一)我省考生申请转出考籍档案到外省(市、区)

1、考生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课程合格证等证件到所在市自考办提出申请,填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登记表》(一式三份)中应由本人填写的部分,并在照片处贴上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然后由市自考办经办人填写表中《合格课程及成绩》一栏和转出意见后,加盖市自考办公章。

2、各市自考办在每次考试结束后,填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往外省考生花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将本市所有转往外省的考生登记造册,连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登记表》(一式三份)在登分工作期间上报省招考中心自考处。

3、省招考中心自考处对上述材料进行集中审核,审核无误后,由经办人填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档案转移通知单》,并签字盖章。

4、省招考中心自考处将转出资料汇总后,通过机要一年分两次寄往考生转入地省级自考办。

(二)由外省(市、区)转入我省的考生

1、考生在办理考籍档案转入前,应当在我省取得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考生持身份证及原报考所在地自考办出具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登记表》,到省招考中心自考处办理考籍转入手续。转入的档案信息以转出地省级考办出具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档案转移通知单》为准。

2、省招考中心自考处经办人将转入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档案转移通知单》复印,签字后在规定时间内转往考生所在市自考办。

3、省招考中心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档案转移通知单》回执寄送有关省(市、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三)省内转考

1、考生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课程合格证等证件到转出市自考办提出申请,填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内转考申请登记表》(一式三份),经市自考办审核同意后,加盖公章。

2、转出市自考办经办人填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内转考花名登记表》(一式三份),连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内转考申请登记表》在规定时间报省招考中心自考处,经审核同意后,由转出市自考办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内转考申请登记表》送交转入市自考办。双方签字盖章后,转出市自考办经办人带回申请表一份交考生本人,考生持此表到转入市报考。

3、省招考中心自考处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内转考花名登记表》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内转考申请登记表》交计算机工作人员处理。

(四)凡转入我省的考生按我省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转考考生原考试合格成绩课程与现考试课程替换关系按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除因户口迁移、军人退伍转业、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普通高校和中专学校学生毕业外,转入考生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在我省申请办理毕业手续。

三、如何办理毕业手续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具备下列条件者,可申请办理毕业相关手续。

(一)学完本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

(二)完成该专业所规定的实习、实验、论文答辩(设计)或其它实践性环节的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

(三)政治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在职人员由考生所在单位负责审核鉴定,非在职人员由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鉴定,写出评语,加盖公章。

(四)办理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须取得专科毕业证书。专科毕业证由主考学校在论文答辩、实践课考核时审验,考生须保存好主考学校审验后的毕业证书复印件。

(五)申办程序

1、考生上网打印2001年以后的《历次考试合格成绩单》,网址:。

2、考生在每年的6月和12月上旬,持身份证件、合格课程成绩单(2002年以前的《课程合格证》)、实践课考核卡等到所在县(市、区)自考办申请办理毕业证书,经县(市、区)自考办初审符合条件者,发给考生《毕业生审批登记表》。

3、考生需使用蓝色或黑色签字笔工整填写表中相关内容,通过思想品德鉴定后,连同《实践性考核卡》《合格课程成绩单》(《课程合格证》),一并交县(市、区)自考办。

4、办理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须交验专科毕业证原件和主考学校审验后的毕业证书复印件。

5、毕业审查每年举行两次,分别于每年的6月下旬和12月下旬进行。毕业时间分别为每年的6月30日和12月30日。

(六)考生若丢失毕业证书,只能申请补办毕业证明书。

丢失证书的毕业生可于每年的6月或12月上旬,持“山西省高等教育学历文凭毕业生查询结果”到所在县(市、区)自考办申请办理毕业证明书。经县(市、区)自考办审查符合条件者,发给有关表格,考生如实填写并加盖原单位公章后交县(市、区)自考办。

毕业证明书于每年的6月下旬和12月下旬办理。

四、自考成绩和毕业证书查询

(一)当次考试成绩查询

1、168查询号码:16897797。

2、移动用户短信查询:编辑“9+准考证号”,发送到1062806217,例如准考证号为0123456789的考生,则编辑90123456789,发送到1062806217。

3、联通用户短信查询:编辑“9+准考证号”,发送到118807,例如准考证号为0123456789的考生,则编辑90123456789,发送到118807。

4、网上查询: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在“各类考试查询”栏内点击“自学考试”,进入“自学考试查询系统”,点击“山西省自学考试成绩查询”,输入考生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及系统随机提供的验证码,然后点击“查询”即可查到本次考试的各科成绩,点击“打印”即可打印相应信息。

5、到考生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查询。

(二)考生查询2001年以后的历次合格成绩可采用网上查询办法,具体方法如(一)中第4条所述。

(三)2002年以后的毕业生,可按毕业证背面提供的网址进行查询。

(四)2002年之前的毕业生,可于每周四下午(节假日除外)持毕业证或毕业证书复印件到省招考中心自考处查询,各项信息无误后,自考处出具“山西省高等教育学历文凭毕业生查询结果”证明。

(五)每月第一个周四下午(遇节假日顺延一周)补办毕业生的遗失档案,毕业生须携带《毕业证》、《身份证》、《复印遗失档案申请书》和《遗失单位证明书》。

五、停考专业说明

停考专业在规定的结束性考试之后,取得了专业课程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若没有取得公共政治课程和公共基础课程合格成绩的,可在其它专业中参加公共政治课程和公共基础课程的考试,所有课程考试合格后仍可办理原专业毕业证书(有特殊说明的除外)。停止办理毕业证书后,仍未完成全部专业课程考试的考生,可转入其它专业学习。

山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停考专业列表

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专业层次结束性考试时间停止办理

毕业证书时间

1A060201档案管理专科2012年10月2015年

2A080104采矿技术专科2012年10月2015年

3B080708计算机通信工程独立本科段2012年10月2015年

4B082211邮电管理工程独立本科段2012年10月2015年

5A020113土地管理专科2013年4月2016年

6A020201工商企业管理专科2013年4月2016年

7A080306机电一体化专科2013年4月2016年

8A080501电厂热能动力工程专科2013年4月2016年

9A080604电力系统及自动化专科2013年4月2016年

10A080701计算机及应用专科2013年4月2016年

11A080801房屋建筑工程专科2013年4月2016年

12A082207计算机信息管理专科2013年4月2016年

13A090601农业经济管理

(含林业经济管理方向)专科2013年4月2016年

江苏省2013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报名工作将于5月25日开始,本次报名仍采取网上报名(网址:)和现场报名(市区报名点在常州市招考办,新市路9号)同时进行的方式。现场、网上报名以及新生确认的时间均为5月25日—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报名期间同时进行2013年7月自学考试增考、助学专业、专接本专业的报名工作。毕业生登记、免考申请和本科报考资格审核以及各专业的实践考核、论文答辩的报名工作也将同时进行。

从2013年10月起,我省将对工商管理(专科段)等18个专业的部分课程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专业和课程见常州招考信息网。

从2014年起,我省将对全省4月、10月的自学考试时间进行调整,将每年4月、10月的连续两周四天自学考试时间调整为一周(星期六、星期日两天),具体时间为4月第三周的周六、周日和10月最后一周的周六、周日。

★从2014年4月起,每年的4月和10月的连续两周四天自学考试时间调整为一周。

★从2012年10起,违纪舞弊信息与毕业证书关联(在学信网上查询毕业证书时能看到违纪舞弊信息)。

★从2012年10起,考试用考场为标准化考场,有视频监控,国家、省、市联网。

★每次报名请注意教材变化。部份专业课程调整请看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网站介绍: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可查询开考计划、当次成绩等。

自考网上报名网站,可报名、订购教材、查询历年成绩、转考申请、办理本科段报考资格及课程免考、申请论文答辩、实践考核、打印考试通知书、找回准考证号、外省转入成绩查询等。如果登陆自考报名系统能查询到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不需要办理免考手续。

常州招考信息网。

一、报名时间

2013年7月增考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5月25日—6月1日17点正(仅限有准考证的老考生报考),现场报名时间为5月25—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双休日照常报名。

2013年10月自学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5月25日—9月10日17点正,现场报名、新生确认时间为5月25—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现场补报名时间初定为9月初,详细时间见常州招考信息网。

二、报名考试流程

新生报名:网上报名、农行卡网银付出(或现场报名、现场交费)→到考办拍照→领准考证(准考证用到毕业)→现场报名期间购买教材(或网上预订教材)→考前一周网上打印考试通知书→考试→下次报名前网上查询成绩。

老生报名:网上报名、农行卡网银付出(或现场报名、现场交费)→现场报名期间购买教材(或网上预订教材)→考前一周网上打印考试通知书→考试→下次报名前网上查询成绩。

专科考生注意:全部课程考试通过、实践考试通过后在5月底或12月初上网申请毕业→按要求到考办交材料,领毕业生登记表(带二张浅蓝色背景免冠二寸近期标准照)→写个人小结,单位盖章→登记表交考办→在规定时间内带身份证领毕业证书及毕业生登记表。

本科考生注意:课程通过5门后,做资格审核、课程免考。全部课程考试通过、实践考试通过、论文通过后在5月底或12月初上网申请毕业→按要求到考办交材料,领毕业生登记表(带二张浅蓝色背景免冠二寸近期标准照)→写个人小结,单位盖章→登记表交考办→在规定时间内带身份证领毕业证书及毕业生登记表。

学位申请有关事项在论文答辩时咨询主考学校成教院的老师。

三、部分专业说明

1、按照苏教考自〔2013〕7号文件的要求,从2013年10月起,我省将对工商管理(专科段)等18个专业的部分课程进行调整。调整专业和课程见常州招考信息网。

2、限考专业:

中药学(基础科段、本科段):具有中药士、药剂士及以上技术职务,或从事中药生产、经营等工作三年(含三年)以上的在职人员均可报考。

药学(独立本科段):具有医药类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医药类在职人员均可报考。

护理学(专科):中等卫生(或护理)学校护理专业毕业、有2年(含2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具有护士职称、目前在护理岗位上工作者可以报考。

护理学(独立本科段):护理学专业专科毕业且目前在岗的护理专业人员、护理教师及护理干部可以报考。

四、收费标准

1、按《苏考委办(2002)52号、苏价费(2002)114号、苏财综(2002)118号》文件规定,每报考一门课程收32元。

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指南》收工本费6元。

3、根据苏考办(2001)62号文的有关规定,新生发《准考证》、老考生换证、遗失补领《准考证》,均收取工本费5元。

4、根据省物价[2004]85号文件规定,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审定费,每门10元。

五、关于公共政治课调整问题的说明

2008年10月以前办理过原公共政治课免考的课程,以及遇计划调整时,部分专业课原可以代替某门公共政治课的,可视为与其所免公共政治课同等情况,免考新的思想政治理论课。

六、本科资格审核及免考说明

报考本科段的考生,在5月及12月两次报名期间,先网上申请,后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籍卡”复印件一份(加盖教务处红印)到市考办办理“报考资格”登记审核手续。

“学籍卡”复印件说明:上面应该有大专或本科在校时成绩,在本人人事档案袋中也有,取出复印后加盖本人人事关系主管单位的机构(人事)部门公章(红印)

七、教材供应

教材向考生敞开供应,考生在报名前半个月开始购买教材,也可在报名时购买。如已售完,请于5月25日-31日上网或到报名现场预订,其它时间不预订教材。

常州地区自考教材的正规供应渠道为常州市考办,我办未委托其它任何书店代售。

八、转考说明

1、省内转考:不需要办任何手续。保留好原来的准考证,毕业登记时要用。在新的地方作为新生报名。

2、省外转考:由江苏转往外省,先在网上申请,后到市考办开转考介绍信。由外省转入江苏,在外省办理转入手续,3个月后上网查询转入情况。在江苏作为新生报名。专科考满5门,本科4门,论文、实践考核在江苏做才能毕业。

九、有关事项时间安排

时间 内容 注意事项

2013年5月25—31日 2013年(下)自学考试报名 2013年7月增考同时报名

本科考生资格审查登记 对象为已经通过部份课程的本科考生

本、专科考生免考登记 对象为已经通过部份课程的本、专科考生

毕业生登记现场确认 考生需带所有准考证,身份证、本科资格审批表、实践考试成绩、论文成绩、二张浅蓝色背景免冠二寸近期标准照。

2013年7月13—14日 增考 考前一周上网打印《考试通知书》

2013年9月初 补报名 详细时间见常州招考信息网。

2013年10月8-11日 打印2013年(下)《考试通知书》 1上网打印考试通知书。

2补办准考证的考生需带身份证原件、5元工本费。

2013年

10月12—13日

10月19-20日 2013年(下)自学考试 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或《军官证》、《士兵证》)、《准考证》(12位数字),否则一律不得进考场。

为方便考生咨询,报名期间,省教育考试院将设立专门的咨询电话:025-83235884、83235994、83235956。

成绩查询,可拨打16883939电话查询或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

查询新老计划替代_36/2008/05/805210865160.html。

查询考试计划。

十、联系方式

售书处电话:86634913。

自考咨询电话:86634920,86603472。

江苏省2013年下半年的自学考试报名工作将从本月25日开始。本次报名工作继续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网址:),现场网上报名和新生确认时间为5月25日至31日。报名期间同时进行2013年7月自学考试增考、专接本专业的报考工作。

报名期间,考生可登录省教育考试院自考报名网站()办理课程免考、实践考核、本科资格审核、毕业生登记预审、论文答辩的申请以及预订自考教材、《江苏自学考试》杂志等手续。市自考办在报名期间开通了咨询热线,电话号码为:0527—84389648。

为了更好地满足当前经济社会对自学考试人才培养的要求,进一步适应相关行业技术的发展,从2013年10月份考试开始,我省将对工商管理(专科段)、会计(本科段)等18个专业的部分课程进行调整。为了做好新课程的开考和新旧课程的过渡工作,从今年12月份开始,上述专业毕业生审核工作按新计划的要求执行。考虑到部分老考生的实际情况,我省将于2013年10月、2014年4月各安排一次旧计划的相关课程考试,自2014年10月起,将不再安排旧计划的课程考试。新计划中标注有“含实践”的课程,如果考生已通过原计划中相对应的课程的理论考核,无论考生是否通过原计划的实践考核,均不需要参加新计划的实践考核。原计划中为学位课程的,其在修订后的新计划中相对应的课程仍作为学位课程,具体的学位申请条件,以该专业主考学校公布的条件为准。

一、报名时间:

上半年现场报名时间为:12月1——7日(含周六、周日),网报时间为12月1日——次年2月28日,报次年1月及4月考试科目,1月考试网上报名12月8日结束。

下半年现场报名时间为:5月25日——31日(含周六、周日),网报时间为5月25——8月31日,报当年7月及10月份考试科目,7月考试网上报名6月1日结束。

二、现场报名地点:

昆山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玉山镇震川西路172号),联系电话57555354。

教材室联系电话:57561391。

三、报名方法:

1、网上报名。老生、新生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进行网上报名并根据网上提示在网上付出报名费用。网报新生还须在当次网报网页上规定时间内到昆山市自考办摄像、领准考证,过期不候,不能参加考试后果自负。网报新生不能报1月或7月考试科目,报1月或7月考试科目的新生必须现场报名,先报4月或10月考试,取得准考证后方可报1月或7月考试科目。

2、现场报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来现场报名,其余时间不接受现场报名。老生凭准考证来考办报名;新生凭本人身份证来考办报名。

四、友情提示:

1、报名费用:1、7月份增考100元/门,4、10月份32元/门,自考杂志18元/半年,新生制证5元/张。

2、考生报名后需要一份参加考试的考试通知书,请考生在考试开考前一星期上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苏州自考网(www.szzxks.net)、昆山自考网(www.kszk365.org)自己打印。

3、护理学(专、本)必须具有护士职称才可报考,中药学(专、本)、药学(本)必须具有药剂士资格才可报考,计算机信息管理(专、本)、计算机网络(本)可以报考,考办不提供教材。以上八个专业新生必须到考办现场报名,外网报名不开放。

4、改报另一专业,必须按新生重新报名,原考专业取得合格成绩的,如与后改报专业中课程名、代号相同,不需重考,保存好准考证,在办理毕业手续时合并在一起。

5、考生报考本科段考试,考过了2-3门需办理本科段报考资格,如有课程符合免考手续的还要办免考审核。办理本科段报考资格及课程免考手续的考生须在12月1-7日或5月25-31日先上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登录考生个人网上信息系统《免考及资格审批申报管理》模块里提交申请,再带好相关材料到考办送审。送审后的材料考生无须领回,12月1-7日办理的可于来年4月份在考生个人网上信息系统()查看结果,5月25-31日底办理的可于10月份上网查看结果。具体免考政策请看苏州自考网自学考试一块内容查看。专科计算机应用基础(00018)用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替代的,不需网上办理,毕业时一起办,带好原件及复印件即可。其余时间不办理。

6、转考:考生转往外省的请上网()办理转考手续,同一个准考证只可办理一次转考手续。2009年开始外省转入的考籍成绩考生可直接上网()输入身份证号查询,无需到当地考办领取转考材料。2009年之前转入昆山的考生,凭转考介绍信到昆山考办领取考生材料(材料请妥善保管,无转考材料不能毕业,责任自负)。转入的课程名称相同,学时学分相同或高于我省的课程可予免考。如考生要求免考课程名称相近的课程,应按江苏省课程免考的申请办理和审批程序进行审核。从2007年7月1日起,外省转入我省的考生,必须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并在我省通过该专业的所有实践论文,方可在我省办理毕业登记。本省外市转入我市的,不需办转考手续,原通过成绩仍有效,保存好原准考证,毕业时并在一起办理毕业登记。外省、本省外市转到我市参加考试的,均按新生报名,重新办理准考证。

7、准考证号查询,请登录()找回准考证号一栏输入姓名与身份证号。以往考过且合格的课程查询请上()用准考证号身份证登录个人信息系统,查看各科成绩一栏。当次考试成绩查询上苏州自考网查。

8、新老课程替代,请上苏州自考网(www.szzxks.net)专业计划一栏中,课程一一对应,老计划中考过可替代新计划中相对应的一门课。不需要办免考,毕业时按老计划通过的课程替代办理。

9、实践考核及论文答辩报名:考生实践考核及论文答辩的报考请于(12月1-7日,5月25-31日)网上提交。江苏省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在现场报名期间开通实践考核及论文答辩的网上报名。考生上报名系统网站用准考证号身份证登录个人信息系统,分别在实践考核申报管理、论文申报管理模块中报考。可上主考院校网站了解各主考院校的实践考核及论文答辩的政策宣传、考试时间安排、成绩公布等通知。

10、物流管理与采购管理专业资格证书考试课程报名单位:昆山市科高人才技术培训中心(86163331)、苏州顺通语言学校(67502056)、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65572700)、苏州蓝洋教育中心(88600660)、苏州捷成教育培训中心(62993618)。销售管理专业资格证书考试课程报名单位:江苏省南京子信教育研究院苏州分院(68852386)。餐饮管理专业中中国餐饮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考试课程报名单位:扬州大学旅游烹饪学院(0514-7978089)。

11、关于单科合格证书:从2009年5月起,全省取消单科合格证书,相关成绩的认定以江苏省自学考试网上报名()考生考籍系统中记录为准,考生办理实践考核、论文答辩报名及毕业申请不再需要提交单科合格证书。如果个别考生需要成绩另作它用,可至苏州考办出具成绩证明。

12、毕业生登记:所报考专业的全部课程包括实践考核、毕业论文均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才能申请毕业。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于每年的上半年(5月25-31日)、下半年(12月1-7日)上网()用准考证号身份证登录个人信息系统,在毕业申报管理模块中提交毕业申请后,再于现场报名期间(5月25-31,或12月1-7日)到考办打印毕业生登记表,交送审材料。详情登录苏州自考网(www.szzxks.net)、昆山自考网(www.kszk365.org)查阅昆山市自学考试办理毕业须知。5月办理毕业的请于7月中旬,12月办理毕业的请于1月中旬上苏州自考网或昆山自考网查询领证时间。其余时间不办理。

13、增考课程合格后不能提前毕业,1月增考的只能在5月25-31日登记毕业,7月增考的只能在12月1-7日登记毕业。增考在昆山设考点。

14、关于学士学位申请等咨询,请上主考院校网站查看相关问题。

15、经省教育厅批准,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试时间从2014年4月起作如下调整:将每年的4月和10月的连续两周四天自学考试时间调整为一周,具体时间为4月第三周的周六、周日和10月最后一周的周六、周日。从2014年4月考试开始实施。调整后,为保证考生的报考机会,在每年1月、7月的考试中将尽可能安排原4月、10月的课程,以减小由于考试时间的调整对考生产生的影响。

16、我省2013年10月起对工商管理(专)、计算机及应用(专)、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人力资源管理(本)、行政管理(本)、工商管理(本)、会计(本)、市场营销(本)、化学工程(本)、电子工程(本)、机电一体化工程(本)、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本)、建筑工程(本)、畜牧兽医(本)、汽车维修与检测(本)、英语(本)、秘书学(本)、旅游管理(本)18个专业的部分课程进行调整,考生已通过原专业计划中的课程可替代新专业计划中的相应课程。具体课程替代请上苏州自考网查看。

一、报名时间:

现场报名:2013年5月25日到31日(含周六、周日),同时办理7月份增考报名手续。

网上报名:2013年5月初,详见江苏自考网。

二、报名地点:

自考办地址:常熟市闽江路东路111号(闽江东路与衡山路交汇入),公交2、4、11、112、113、119路可在“如家快捷酒店”下,向北100米十字路口右转。咨询电话:52772159。

三、报名要点:

1、新考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到自考办摄像、报名。同时新老考生均可直接在网上报名,请先办理个人农行卡,然后自行在网站上报名,网上报名网址为:

2、报名期间可预订教材,教材领取时间请查看常熟招生考试网通知。

3、若遗失准考证的考生可以在考前一周到我办来摄像换证或补办。

4、委托开考专业在系统内报名。

5、新生领取新准考证和考试通知书时间为考前一周。已经持有准考证的考生的考试通知书可通过常熟招生考试网自己查阅并打印或抄录。

6、报名期间同时办理毕业生登记、课程免考申请和本科资格审批手续及领取有关实践考核、毕业论文答辩的通知。

7、办理“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和“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的报名手续。

一、考试时间

7月份增考考试时间:7月13日(星期六)、7月14日(星期日)

10月份考试时间:10月12日(星期六)、10月13日(星期日)、10月19日(星期六)、10月20日(星期日)

二、报名时间

2013年7月江苏无锡自学考试报名时间:5月25日—31日(注意,增考必须在31日前报名)

2013年10月江苏无锡自学考试报名时间:5月25日开始,结束时间另行通知。

三、报名方式及地址

1、网上报名:由自考办工作人员协助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付出。考生必须先至农业银行办理具有电子付出功能的金穗卡用于网上付出。

无锡市考办地址:无锡市自考办(南长区扬名新村720号)或各市(县)、区自考办。

网上报名地址:考生可登陆“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2、现场报名:以下自考服务站为方便考生,接受现场报名,现金办理,无需办理网上付出卡。(请携带好身份证复印件一张、两张两寸蓝底彩照):

(1)无锡新区自考报名点:新区长江北路2号人才大厦306(长江俱乐部对面)

电话:0510-85216007,周末不休息,天天办公。

新区自考公交:30路、35路、35大、103路、41路、51路、751路、756路、107、766、767、707至长江俱乐部(新区人力资源中心)下

(2)无锡市区自考报名点:中山路大成巷步行街8号12楼

电话:0510-82761123周末不休息,天天办公。

市区自考公交:11路、12路、35路、65路、67路、85路、87路、118路、211路、316路、319路、20路、35路大、65路、66路、79路、81路、150路、201路、211路、312路、611路、763路至大东方百货(商业大厦)

(3)无锡惠山区藕塘职教园自考服务站:文良路A1号(大学生旅游中心二楼)技师学院南门旁

电话:13812025319

藕塘报名公交:4路、206、快2、115、126江南影视学院下

三、报名证件

居民身份证、不满16周岁而未办身份证的在校生可暂凭学生证;军人凭军官证或士兵证。新生必须本人到考办报名摄像并当场领取准考证,不能由他人代报。

说明:如果老生换专业或从外地转过来必须按新生报考重新办理新的准考证。

友情提醒:

5月25日-31日同时办理自考毕业、免考、转考、本科资格审查手续。届时请考生先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登记,待登记信息通过初审后,考生再持相关材料至无锡市自考办办理正式手续。其中,需办理毕业生登记手续的考生不再需要提交各门课程的单科合格证书,考生相关成绩的认定以“网上报名系统”中的考籍记录为准。

老考生注意:本科段在考学生,在通过3门考试之后,请及时登陆“网上报名系统”申请办理资格审核,按照要求送交相关材料到考办;大专在读学生在未取得大专毕业证书之前,暂时不能办理本科报考资格审核。

新考生注意:每人原则上一张准考证,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不要遗失,以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准考证在所有课程全部通过后,要上交考办。

2013年10月份自学考试报名时间已确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报名时间:全市统一安排在2013年3月1—5日,新考生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含军人、武警人员证件),未成年人凭户口簿,在规定时间内,到当地自考机构及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登记卡》,拍摄数码相片,办理《准考证》。续考生持《准考证》去当地自考机构报名即可,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自考机构。

2、考试时间:本次报名的自考生将2013年在10月19日—20日参加考试。

3、新开专业。接省教育考试院通知,为进一步提高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素质,加快复合实用型人才的培养,全面提升中小企业整体竞争力,决定在我省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专业(专科、专科起点本科)和中小企业经理人证书考试(简称:KSSME),浙江工业大学担任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专科、专科起点本科)专业的主考学校,在省自考委的领导下参与命题、评卷等工作,负责实践环节培训考核和毕业审核,并在毕业证书上副署。另外,中小企业经理人证书考试执行全国统一计划,按全国统一安排的时间,在每年5月和11月举行,首次考试时间由我省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公布。其具体机构实施工作由浙江教育考试服务中心负责。根据全国自考委的规定,中小企业经理人证书课程考试的合格成绩,可在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专业中顶替相应课程的学分;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专业课程考试成绩不能顶替证书课程成绩。

4、基于核心课程的大选修制。为方便考生报名对有关专业计划的变化说明如下:

(1)根据浙考委[2010]3号、浙考委[2012]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浙江省目前开考的127个专业(66个专科、61个专科起点本科)实行基于核心课程的大选修制,大选修制的基本内容:1)每个专业的专业计划(包括课程设置)仍按现已公布的执行,但课程结构由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实践性环节四类调整为公共基础课程、核心课程和选修课程三类,在核心课程和选修课程中包括理论课程和实践课程。公共基础课程包含思想理论课和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等方面的基础课程;思想理论课按照全国考委的有关规定设置。核心课程是指实现本专业培养目标所必需的主干课程,包含本专业主要专业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2)公共基础课程和核心课程为必修课程,考生必须按要求学习和考试。对选修课程,考生既可在本专业考试计划推荐的选修课程中按学分要求选修,也可以在我省自学考试开考的同层次专业中选修。考生修完公共基础课程、核心课程和选修课程,通过考试达到规定学分的要求,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的考生,发给自学考试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国家确认学历。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按相关规定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2)根据教育部毕业生电子注册的需要,调整9个专业的专业名称或专业代码:1)原“4050405装潢设计”专业名称调整为“室内设计”,专业代码不变;2)原“1020213财务管理”专业名称调整为“企业财务管理”,专业代码不变;3)原“1050402服装艺术设计”专业代码调整为“1050419”,专业名称不变;4)原“1050406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代码调整为“1050433”,专业名称不变;5)原“1999980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代码调整为“1040202”,专业名称不变;6)原“1999981数学教育”专业代码调整为“1070102”,专业名称不变;7)原“1999982教育管理”专业代码调整为“1040107”,专业名称不变;8)原“1999983汉语言文学教育”专业代码调整为“1050113”,专业名称不变;9)原“1999984英语教育”专业代码调整为“1050206”,专业名称不变。

(3)为整合课程资源,调整思想政治教育、数学教育、教育管理、汉语言文学教育、英语教育5个专科起点本科专业若干课程的课程代码,具体详见各专业计划。四、根据主考学校和广大考生的要求,对我省停考的24个专业计划实行基于核心课程的大选修制(具体专业计划详见停考专业计划),考生达到专业计划要求,仍可申请毕业。

5、网上助学。自学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可以登录浙江教育考试网咨询,所有课程学习上的问题,省教育考试院均会安排主考学校专业教师进行答疑。另外,根据我省实际,已开通浙江省自学考试网络助学平台(简称“网络助学平台”)。网络助学平将向我省自考生提供网络教育资源。(详见浙江教育考试网自学考试、社会考试最新动态“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建立自学考试网络助学平台的通知浙教试院[2010]46号”)等。该网络助学平台,在舟山有二个点,分别是浙江海洋学院(接纳在校生为主),联系电话:8180296王老师。舟山广播电视大学、舟山蓉浦学院(接纳社会考生为主),联系电话:2055950钱老师。

6、教材供应。为保证学习和考试质量,省教育考试院提醒广大自考生,不要在一些小书店里购买盗版的自考书籍。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实行预订学习媒体的教材供应方式,考生在本次报名时切记勿忘预订教材,否则,将无法满足考生的购书需求(报名时暂收教材预订费,领书时根据书价多还少补)。对已改版的自学考试的部分教材,请考生上浙江教育考试网查阅改版教材目录。

7、实践考核报名。实践考核的考试报名与理论课程的考试报名同步进行(理论课程报名费48元/课,实践考核报名费10元/次),请考生切勿遗忘(实践考核没有补报名的机会)。实践考核的时间,由各主考学校直接通知考生或在“浙江教育考试网”(含各专业主考学校网)公告,请考生注意查看。

8、办理免考、转考。本次报名时还可以办理自学考试免考、转考(指外省自学考试合格课程转入我市或我市自学考试合格课程转往外省)手续。(1)自2008年下半年起,有关公共基础课程的“免考规定”及“专业考试计划”已作调整,请考生详细查阅“浙江教育考试网”上公布的有关规定。(2)外省自学考试合格课程转入的条件:考生必须在我省取得一门或者以上课程合格成绩,且已从“浙江教育考试网”查实“课程档案转入编号”后,方可凭转出省的《转考介绍信》、身份证和“档案转入编号”办理转入手续;转入考生必须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五门合格课程、本科不少于四门合格课程(不含综合性实践环节考核课程),方可在我省办理毕业申请(不准备在我省申请毕业的外省考生,请不要办理课程转入手续);外省转入的考生,一律执行我省的专业考试计划及课程顶替政策;综合性实践环节考核的合格成绩(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综合作业)不能转入。(3)需要将自学考试合格课程转往外省的考生,凭身份证、课程合格证、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

9、乡镇自试工作站。报名期间,各乡镇自学考试工作站(联络站)(地点一般设在各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也接纳考生咨询和报名事项。

一、全市(县、市、区)考办报名时间安排如下:

县(市、区) 报名时间 联系电话 地址

椒江3月4—5日 88826336 椒江区建设路2号区自考办内

黄岩2月28—3月1日 84260079 黄岩教善巷1号

路桥3月4—5日 82446975 路桥南官大道228号路桥区教研室一楼

玉环3月4—5日 81717053 城关双港路国防大厦5楼512室

三门3月4—5日 83332475 三门县城海游街18号

天台3月3—5日 83881331 天台城关文学路11号教育局4楼会议室

仙居2月28—3月1日 87728728 仙居环城南路257号县教育局内

温岭3月4—5日 86145225 温岭市黄杨山路6号教育局内

临海2月28—3月1日 85315297 临海高埠路2号教育局内

二、其他说明

1、首考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现场报名。

2、台州市直考点从本次起不再接纳报名和考试,原市直考生全到椒江区自考办报名。

县(市、区)2013年10月自考报名时间考试管理机构地点咨询电话

丽水市本级2013年3月4—6日 丽水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囿山路12号三楼)2132164

莲都区 2013年3月4—6日 莲都区教育局招考办 2131471

遂昌县2013年3月1—2日遂昌县教育局自考办 8129128

缙云县2013年3月1—2日缙云县教育局招考中心3131205、3131159

松阳县2013年3月4—7日松阳县教育局招考办 8063514

庆元县2013年3月4—5日庆元县教育局招考办 6121755

青田县2013年3月1日、4日、5日(2、3日不报)青田县教育局招考办 6820487

龙泉市2013年3月1日、4日(2、3日不报)龙泉市教育局招考中心 7128042

云和县2013年3月4—5日云和镇城北路1号(招考办)5122834

景宁县2013年3月4—5日景宁县教育局招考办 5081345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的工作安排,2013年10月自考报名工作将于近日开始。衢州市本级集中报名时间定于3月3—7日,同时接纳考生办理转免考、实践论文报考、补办准考证等,现将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考生报考须知

市本级新考生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含军人、武警人员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南区荷花中路129号市教育局自考办进行报名,选择专业,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登记卡》,拍摄数码相片,办理《准考证》(准考证考前一周领取);续考生持《准考证》或以往报名核对单、考试通知单前来报名即可。自考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可以登陆浙江教育考试网查询。为保证学习和考试质量,广大考生要在当地自考办预订教材,不要到一些书店里购买盗版的自考书籍。

转免考的办理

若要到省内其他县市报考,则需保存好原准考证和合格证,在当地办理新的准考证即可。外省转入考生,须在本地考出1门以上合格成绩,并在浙江省教育考试网上查到转入编号,方可到自考办填写“转入申请表”。转往外省考生,需携带准考证、课程合格证到自考办填写“转出申请表”。办理公共课程免考需提交专科毕业证书及学业成绩表原件,并填写“免考申请表”。办理时间仅限于本次报名期间。

实践、论文的报考

考生须考完专业的8门以上课程,方可报考实践、论文。报考实践的考生须在《老生报名表》上填写实践课程的代码、名称和考生的联系地址、电话、邮编;报考论文的考生须在浙江教育考试网“自学考试”栏目中的“报考简章”上点击“2013年10月实践课”查询到论文选题。

报考费用

理论课48元/课;实践、论文10元/人次;新生准考证15元/人;教材预订20元/课。

2013年10月自学考试报名时间已确定,报名时间为2013年3月2日—5日,每天早上8:30-11:00,下午2:00-5:00。

市区报名地点:温州市教育考试院北区办事处(温州市南塘大桥旁),咨询电话:88638063。

为方便广大考生、加强财务管理的需要,市区报名点本次报名实行刷卡缴费(各银行卡借记卡及信用卡都可使用)。

其他各县(市、区)考生请咨询当地招生办(考试中心)。

龙湾:86351853  龙湾区状元镇龙飞路182号

瓯海:88504062  瓯海区将军桥兴海路3号

洞头:63483689  洞头县北岙镇赴学路23号

永嘉:67223316  永嘉县上塘镇永建路235号

平阳:63722698  平阳县灵昆镇花坦路1幢四单元二楼

瑞安:65806793  瑞安市安阳新区安阳南路(实验中学对面)

乐清:61526973  乐清市乐成镇环城东路467号

苍南:64750591  苍南县灵溪镇公园路2-6号

文成:67861229  文成县大峃镇招待所巷12号

泰顺:67582741  泰顺县罗阳镇人民路27号

宁波市将于2013年2月28日至3月2日进行2013年10月自学考试报名。

一、报名地点:宁波市老三区首考生(新生)报名在市自考办内(海曙区开明街89号),鄞州户籍的新老考生请持身份证、《户口簿》到鄞州区自考办内报名,市老三区续考生(老生)及其他各县(市)、区考生自考报名地点均设在交通银行,详细地址见自考报名网点一览表,续考生也可通过拨打电话报名热线16866001或上网报名,也可通过交行设置的自助通设备自助报名。其中公安管理专业(专、本)考生报名统一由当地公安局办理。护理(专、本)首考生报名条件详见报考简章。

二、报考条件:部分专业对报考条件、报考程序有特殊限制外,其余专业均面向社会开考,凡有志于学习专业知识、为祖国建设效力的公民均可报考。对报考对象、报考程序限制的专业及限制规定详见报考简章,考生个人或社会助学单位违反限制规定报考,分别由考生本人或办理集体报名的助学单位承担责任。

三、报名手续:首考生凭身份证(军人凭军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二吋浅蓝色背景证件照壹张报名,并详实填写浙江省自学考试登记表(兼交行借记卡申请表)。续考生凭《准考证》(即交行借记卡)报名,并详实填写浙江省自学考试课程报考卡(采用电话报名、网上报名的续考生不再填写报考卡,按电话语音提示或网页提示进行操作即可)。报考简章详见报名网点张贴公告或《浙江自考杂志》2013年第5期及宁波自考网,也可通过1605001咨询。四、报名日期: 2013年2月28日—3月2日,各县(市)、区报名日期与市区同步。自2月20日起同时开通电话报名和网上报名,报名电话为16866001,网上报名网址:

(网上报名流程可进入宁波自考网查看),网上报名截止到3月2日,电话报名截止日期为2月28日16:00前,电话报名者必须在48小时后再次拨打16866001确认报名是否成功(可拨打自考服务热线1605001咨询具体事宜)。续考生报名前必须在交行借记卡(即准考证)内存足资金,报考费和教材款均以此卡结算。欲购教材者必须在报名时预订,未预订者不再供应教材。

一、开考专业、科目和考试时间:详见附表

二、报名时间、地点:

现场报名时间:2013年6月18日至24日。

现场报名地点:由所在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指定。

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6月18日至2013年6月26日,8月10号至14号。

网上报名地址:

考生在网上报名,须通过银行卡的“网上付出”功能付出报名费用(现已开通中国建设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并事先开通网上付出功能(请提前咨询您的持卡银行),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三、报考对象和报考手续:

1、报考对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符合报考专业的开考要求,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已开考的专业由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按有关规定执行,各报名点对委托开考的专业按文件规定严格执行。特别是中药学、护理学、中医护理学、药学、公安管理等专业,必须按专业开考文件规定的要求严格审核考生资格,考生必须是行业在职人员。有关要求参见专业一览表的主考院校栏。

2、报考手续:由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按规定执行。首次报考的新考生持身份证、老考生凭《山东省自学考试准考证》到当地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填涂相关的表卡,并按规定缴纳报名费和考务费,报名考务费45元/科。

3、考生考试期间(从报名到每次考试直至毕业)必须使用与身份证完全一致的姓名和号码,报名所需要的表卡必须由考生本人填涂,所提供的个人信息须真实有效,不得由他人代填或代涂,切忌使用不同的姓名或同音字,否则影响毕业,责任自负。

四、所有考生必须持《身份证》、《考试通知单》、《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时考生必须带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文具,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五、考生参加自学考试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教育考试的各项规定,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

六、山东教育招生考试院网址:   自考查分热线:16889266

2013年10月自学考试报名工作已于2013年6月24日结束,应考生要求,决定安排补报,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名时间:2013年8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地点:东营职业学院成教处,其它报名单位不再安排。

三、咨询电话:8339269、8337120(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考试科),8061059、8060116(东营职业学院成教处)。

1、2013年10月考试时间:10月19日、20日。

2、现场报名时间为6月18日—24日;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8日—6月26日、8月10日—14日两个时间段。

3、根据潍坊市财政局、潍坊市物价局潍财综[2013]20号文件通知要求,我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从本次报名开始免收报名考务费。

4、首次报名的社会考生持二代身份证到县市区报名,高职在校生到本校自考管理部门报名。

5、老考生可在网上报考,也可到报名点现场报考。

6、考籍号为考生12位准考证号,初始密码为考生身份证号,登录后请修改密码。

7、为方便领取相关材料及分配考区,报考时请正确选择县区和报名点。

8、高职试点注册考生(28模式)如需在7月份考试借考,请到县区或报名点报名。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对自学者进行以高等教育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教育形式,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动在职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采用单科考试、学分累计的办法,按照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分课程进行考试。课程考试合格者发给单科(课程)合格证书,并按规定计算学分。全部课程考试(含实践性环节和毕业考核)合格,经鉴定思想品德符合要求者,颁发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国家确认其学历;自考毕业证书得到世界多个国家认可。

一、报名时间及报考对象

报名时间:2013年6月10—25日。各地自考办可根据需要安排补报名,补报名时间见各地自考办通知。

报考对象:在湖北境内工作、学习、生活的公民及其他符合规定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报名地点及手续

1、报考面向社会开考专业的考生到全省各市、州、县自考办设置的报名点报名。武汉市:027-85658321;宜昌:0717-6441069;襄阳:0710-3537727;荆州:0716-81008478;荆门:0724-2443125;咸宁:0715-8271736,8255526;天门:0728-5342051;潜江:0728-6233920;仙桃:0728-3320663,3320662;随州:0722-3223568;鄂州:0711-3386085;神农架:0719-3336945;孝感:0712-2327290;黄冈:0713-8811882;黄石:0714-6356831;十堰:0719-8672086,8655052;恩施:0718-8222066。

2、系统委托开考的专业由系统委托部门机构报名,考生到系统委托单位在全省设立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各市、州、县自考办不办理系统委托开考专业考生的报名手续。

系统委托开考专业:省卫生厅委托:护理学,报考电话:027-87812058;省农业厅委托:动物科学和动物医学、养殖、种植、农村社会化服务,报考电话:027-59729200;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委托:劳动和社会保障,报考电话:87302411;省烹饪协会委托:餐饮管理,报考电话:81973724;省道路运输行业协会委托:物流管理、采购与供应管理,报考电话:027-85791185;中国市场协会委托:销售管理,报考电话:027-68774517、87855505;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委托: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报考电话:027-86780881,51012402.教育部考试中心委托:移动商务技术、嵌入式技术,报考电话:027-87608788,87658130。

3、已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在籍考生,凭准考证报名。新生凭有效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报名。考生报名时应根据所公布的专业、课程,认真填写报名信息,要求内容填写准确、字迹工整。

4、独立本科段专业接纳属于国民教育系列、取得国家确认学历的各类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报名,根据全国考委2011年10月印发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和课程改革方案》精神,自2012年10月年起,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直接报考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专业,原则上不再加考课程,确需加考的,由主考学校确定加考课程并机构考试。

三、各专业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安排

2013年10月份考试时间为10月19—20日。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统考时间:上午 9:00—11:30;下午14:30—17:00。

四、考试机构工作

考试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市、州自考办负责机构实施,考点设在市、州政府所在地。

五、考生须知

1、根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调整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鄂自考「2012」48号文件),从2014年起,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课程的考试时间每年只安排3次,分别在4月、7月、10月,具体安排见当年报考简章。

2、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于2001年6月份开始进行“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无纸化考试”,该考试将“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的笔试(课程代码:00018)和上机实习考核(课程代码:00019)合二为一;凡参加“无纸化考试”合格者可以不参加该课程笔试和上机实习。报名及考试地点设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汉口杨汊湖),咨询电话:027-85620977。

3、我省于2011年启动“课程网络注册学习”试点工作,“课程网络注册学习” 采取“网络+面授”的混合式教学方式,通过全国考办批准的远程交互式网络助学平台,为全体学习者提供由主考学校开发的优质课件资源,集教学、学习过程控制和学习效果评价于一体,实现线上学习与线下辅导的有机结合,对考生课程实施过程考核与终结性考试相结合评价方式。开展“课程网络注册学习”的助学机构有:武汉大学(027-68778377),中南财经政法大学(027-88382019),湖北大学(027-88663575),武汉科技大学(027-51012402),湖北汽车工业学院(0719-8525235),武汉长江工商学院(15337295202)、湖北科技培训学院(15727075756),武汉电子专修学院(027-67125006,87379399),武汉震旦法商专修学院(027-87341112)、湖北澳新教育专修学院(027-8754866)、湖北经济技术专修学院(027-59410050)、湖北财经专修学院(027-87381286)。有意参加“课程网络注册学习”的考生可与上述助学机构咨询联系。

4、考生应按当地自考办(或委托部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考试安排通知单”,并持准考证、身份证和考试安排通知单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

5、参加考试的考生和机构考试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违纪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查处。

6、考试成绩由市、州、县自考办通知考生本人或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在规定的日期内,持准考证到当地自考办指定地点领取课程合格证书。

7、办理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和本科资格认定的考生于每年3月份和9月份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有关详细安排。

8、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和相关实践性环节考核合格者请于每年5月、11月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hbea.edu.cn)进行毕业生注册申报,具体安排及信息现场确认时间详见当地自考办的通知。

9、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考生服务大厅为考生提供咨询服务,联系电话:027-68880352、68880353。考生也可自行登陆www.hbea.edu.cn查询有关信息。

10、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考试计划及有关政策文本可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或湖北教育考试网进行查询下载,网址分别为:www.hbea.edu.cn;www.hbee.edu.cn。

考试机构地址联系电话新生注册时间

武汉市招考办网上报名网址:www.whzkb.cn

7月24日-9月2日

江岸区招考办汉口黄石路34号827879558月30日

江汉区招考办汉口民主二街71号(六渡桥友谊路附近)858309108月26日—8月28日

硚口区招考办硚口区营房二街50号858905458月25日—8月29日

(周日上班)

汉阳区招考办汉阳区西大街182号848394858月26日—8月30日

武昌区招考办武昌区紫阳路108号883218398月26日—8月31日

(周六上班)

青山区招考办红钢三街21号863305578月26日—8月30日

洪山区招考办武珞路街道口2号(广州军区武汉总医院旁)876484517月26日

蔡甸区招考办蔡甸街蔡甸大道606号698131738月26日—8月30日

东西湖区招考办吴家山环山路115号832166518月26日—8月30日

汉南区招考办汉南区纱帽街育才路146号(汉南二中体艺楼三楼)848568698月26日—8月30日

江夏区招考办江夏区纸坊街熊廷弼路94号(原江夏技工学校内)879533918月26日—8月29日

黄陂区招考办前川街向阳大街215号859376568月20日—8月23日

新洲区招考办新洲区邾城街教师村1号869272338月26日—8月30日

注:无特殊注明的双休日和节假日不注册新生,现场报名由各区考办结合实际自行安排。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对自学者进行以高等教育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教育形式,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动在职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采用单科考试、学分累计的办法,按照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分课程进行考试。课程考试合格者发给单科(课程)合格证书,并按规定计算学分。全部课程考试(含实践性环节和毕业考核)合格,经鉴定思想品德符合要求者,颁发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国家确认其学历;自考毕业证书得到世界多个国家认可。

一、报名时间及报考对象

报名时间:襄阳市报名时间为2013年6月25-30日。

报考对象:在湖北境内工作、学习、生活的公民及其他符合规定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报名地点及手续

1、报考面向社会开考专业的考生到全省各市、州、县自考办设置的报名点报名。武汉市:027-85658321;宜昌:0717-6441069;襄阳:0710-3537727;荆州:0716-81008478;荆门:0724-2443125;咸宁:0715-8271736,8255526;天门:0728-5342051;潜江:0728-6233920;仙桃:0728-3320663,3320662;随州:0722-3223568;鄂州:0711-3386085;神农架:0719-3336945;孝感:0712-2327290;黄冈:0713-8811882;黄石:0714-6356831;十堰:0719-8672086,8655052;恩施:0718-8222066。

2、系统委托开考的专业由系统委托部门机构报名,考生到系统委托单位在全省设立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各市、州、县自考办不办理系统委托开考专业考生的报名手续。

系统委托开考专业:省卫生厅委托:护理学,报考电话:027-87812058;省农业厅委托:动物科学和动物医学、养殖、种植、农村社会化服务,报考电话:027-59729200;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委托:劳动和社会保障,报考电话:88387537;省烹饪协会委托:餐饮管理,报考电话:81973724;省道路运输行业协会委托:物流管理、采购与供应管理,报考电话:027-85791185;中国市场协会委托:销售管理,报考电话:027-68774517、87855505;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委托: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报考电话:027-86780881,51012402.教育部考试中心委托:移动商务技术、嵌入式技术,报考电话:027-87608788,87658130。

3、已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在籍考生,凭准考证报名。新生凭有效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报名。考生报名时应根据所公布的专业、课程,认真填写报名信息,要求内容填写准确、字迹工整。

4、独立本科段专业接纳属于国民教育系列、取得国家确认学历的各类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报名,根据全国考委2011年10月印发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和课程改革方案》精神,自2012年10月年起,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直接报考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专业,原则上不再加考课程,确需加考的,由主考学校确定加考课程并机构考试。

三、各专业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安排

2013年10月份考试时间为10月19-20日。各专业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详见表二、表三。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统考时间:上午 9:00—— 11:30;下午14:30——17:00。

四、考试机构工作

考试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市、州自考办负责机构实施,考点设在市、州政府所在地。

五、考生须知

1、根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调整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鄂自考[2012]48号文件),从2014年起,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课程的考试时间每年只安排3次,分别在4月、7月、10月,具体安排见当年报考简章。

2、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于2001年6月份开始进行“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无纸化考试”,该考试将“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的笔试(课程代码:00018)和上机实习考核(课程代码:00019)合二为一;凡参加“无纸化考试”合格者可以不参加该课程笔试和上机实习。报名及考试地点设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汉口杨汊湖),咨询电话:027-85620977.

3、我省于2011年启动“课程网络注册学习”试点工作,“课程网络注册学习” 采取“网络+面授”的混合式教学方式,通过全国考办批准的远程交互式网络助学平台,为全体学习者提供由主考学校开发的优质课件资源,集教学、学习过程控制和学习效果评价于一体,实现线上学习与线下辅导的有机结合,对考生课程实施过程考核与终结性考试相结合评价方式。开展“课程网络注册学习”的助学机构有:武汉大学(027-68778377),中南财经政法大学(027-88382019),湖北大学(027-88663575),武汉科技大学(027-51012402),湖北汽车工业学院(0719-8525235),武汉长江工商学院(15337295202)、湖北科技培训学院(15727075756),武汉电子专修学院(027-67125006,87379399),武汉震旦法商专修学院(027-87341112)、湖北澳新教育专修学院(027-8754866)、湖北经济技术专修学院(027-59410050)、湖北财经专修学院(027-87381286)。有意参加“课程网络注册学习”的考生可与上述助学机构咨询联系。

4、考生应按当地自考办(或委托部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考试安排通知单”,并持准考证、身份证和考试安排通知单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

5、参加考试的考生和机构考试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违纪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查处。

6、考试成绩由市、州、县自考办通知考生本人或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在规定的日期内,持准考证到当地自考办指定地点领取课程合格证书。

7、办理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和本科资格认定的考生于每年3月份和9月份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有关详细安排。

8、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和相关实践性环节考核合格者请于每年5月、11月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hbea.edu.cn)进行毕业生注册申报,具体安排及信息现场确认时间详见当地自考办的通知。

9、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考生服务大厅为考生提供咨询服务,联系电话:027-68880352、68880353。考生也可自行登陆www.hbea.edu.cn查询有关信息。

10、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考试计划及有关政策文本可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或湖北教育考试网进行查询下载,网址分别为: ;www.hbee.edu.cn。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为主的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目前,我省设有本科、大专等学历层次共六十七个专业。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办法,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即予办理毕业证书。根据国务院国发(1988)15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规定,获得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者,国家确认其学历。毕业人员的使用与待遇按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一、开考专业、考试课程、主考院校和考试时间

福建2013年10月自考课程安排表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6月11日—2013年8月11日。不接纳函报。

地点:各县、市、区自考办指定的报名站。

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6月11日-—2013年8月11日,各设区市在籍考生可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址”报考。

点击进入福建2013年10月自考报名系统>>

三、报考对象和考试地点

1、报考对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依照本简章的规定,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提倡在职人员按照学用一致的原则报考。病残者要报考适宜自己身体条件的专业。

2、考试地点:考点设在设区市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及经省考委批准设立的考点(公安管理专业本科段、旅游管理、调查与分析专业的考点一律设在设区市人民政府所在地)。

四、报考费用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闽价[2004]费273号文及省自考办闽教考办[2008]134号文规定:

1、除下列委托开考专业外,向社会开考专业的考生均按每生每门课程40元交纳考试报名费。

2、委托开考专业(具体专业见《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13年10月理论课程时间安排表》上带“*”号的专业)。这些专业的考生不论是直接还是由部门统一向基层自考办报名,均按每生每门课程50元标准收取考试报名费。

五、教材

自考教材及相关辅导材料考生可到福建省自考办考生服务部购买。地址1:福州市通湖路后曹13号,0591-87665955,87665956;地址2:福州市台江区排尾路(君临闽江楼盘)欧可图书文化城E区12号省自考办考生服务部,0591-87521507;或考生服务部在各地市授牌指定教材销售点。

六、2013年10月自考成绩查询方式

网络查询:www.eeafj.cn 电话查询:9616893568

七、考务考籍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举报电话:0591-86215628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址:www.eeafj.cn

1、旧生网络报考时间:2013年5月25日—2013年9月5日,开考课程请登入福州自考网查询。

2、新生网络报名时间:2013年5月25日—2013年9月5日。

3、12580移动手机报名报考时间:2013年5月25日—2013年9月5日。

4、现场报名及办理网络报名新生的像片采集、信息确认时间:2013年9月8—10日。地点:福州市各县(市)、区自考办报考点(请登入福州自考网查询)。福州自考办考生服务窗口不再接受新生现场报考,只接受准考证号前四位为0101的旧生报考。

一、报考条件和对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凡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信仰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公安管理专业本科段报考对象限定为公安(含:铁路、交通、林业、民航公安)、武装警察中已取得国家确认学历的法学类、公安类专科毕业生;

侦查学专业本科段报考对象限定为在职公安司法系统民警、武装警察报考;

护理学专业本科段的报考对象限定为国家确认学历的对口专业专科毕业生;

中药学本科段的报考对象限定为已取得卫生类职业资格的在职人员,具有中药士、药剂士及以上技术职务,或从事中药生产、经营等工作三年(含三年)以上的在职人员中的专科毕业生;

药学专业本科限定为具有医学类专科以上学历的在职或在校学生;

中药学专科专业限定为从事本职岗位并取得开业执照的人员报考。

其他本科专业报考对象为国民教育系列的专科毕业生,各类高等(专科)院校在籍专、本科生。

二、报名及考试时间

各类高校在校在籍学生集体报名时间为:2013年8月26日—9月10日。

社会考生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8月26日—9月10日。

县(市、区)招考办现场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2日—9月10日。

考试时间为:2013年10月19-20日。

三、报考手续

2013年10月自学考试,全省实行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办法,具体报名手续如下:

1、已刷身份证的社会老考生既可在“江西教育考试院网站(下同)”网上报名、缴费,也可在准考证所属县(市、区)招考办现场报名。凡异地报考者,已刷身份证者可在网上报名,未刷过身份证的考生必须到县(市、区)招考办现场刷身份证报名。社会新考生首次报名必须到县(市、区)招考办现场报名,并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采集身份证上的照片并核对信息。

高校在校在籍考生(含新生)凭第二代身份证到所在高校报名点报考,年满25周岁在籍考生一律按社会考生进行报考。

我省自学考试实行课程管理,一人一证(专、本通用)。若考生报考多个专业都要申请毕业,属同层次的专业,则需办理新准考证报考。老考生中原有两个(或以上)准考证的,选择其中一个作为报考的唯一准考证,今后不得再申办新准考证号报考。考生如果遗失准考证,不得申请新号,只能按原有准考证号补办。考生新办或补办准考证都必须在自学考试报名期间到各县(市、区)招考办办理。考生第二代身份证上的信息作为印发准考证和毕业证的唯一信息。

各报名点必须使用“基于身份证阅读器采集信息的自考报名管理系统”报名。对存在本系统解决不了的遗留问题,由报名点提出申请说明理由并经过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处批准另行处理。报名网站网址:www.jxeea.cn,考生进入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入口,按照提示信息输入准考证号进行报名。输入报名信息时必须注意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得到报名成功确认,则表示报名结束(可在网上查询报名结果)。

2、老考生在省内跨县(市、区)报考,不需办理任何转考手续,凭防伪《准考证》按上述规定报名。

3、凡是从外省转入江西省的自考生,先到当地县(市、区)招考办报名取得本省准考证后,持外省自考办的转考介绍信、准考证、课程合格证等相关资料于每年5月、11月到江西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处办理转入手续。

4、各高校只能接纳本校在籍在校学生报名,不得接纳外校考生及社会考生报名(含本校教职工及亲属)。根据属地管理原则,高校集体报名由所在地县(市、区)招考办负责,集体报名考生资格由设区市招考办统一复核。

5、考试前一周,考生可以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考场安排,下载和打印《考试通知单》,也可去报名的县(市、区)招考办领取《考试通知单》。

6、各专业实践课程考核安排,考生可到相应主考学校继教院(处、部)咨询有关实践环节考核报考事宜。

7、我省自学考试教材和《自学成才》杂志等教育资源性资料由省教育考试管理机构内部供应。为防止考生错用教材或购买盗版教材而影响考试,考生应在省教育考试机构订购自考教材和《报考指南》、《毕业指导》、《自学成才》等辅导资料(《自学成才》杂志刊登自学考试信息和复习应考资料)。

订购教材地址:南昌市八一大道541号,联系电话:0791-88696520

四、收费标准

报名考务费为每人每门课程40元,新生办理《准考证》工本费15元。

五、考试与结业

1、全省自学考试由省自学考试委员会主持,各设区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按照省自学考试考务管理工作有关规定机构实施。考生按《考试通知单》指定的考点和考场参加考试,考生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考试通知单》(原科考证和准考证合一)进入考场。未办理身份证或丢失身份证者,持有本人一寸免冠照片、照片上盖有当地公安部门公章的临时身份证明方能参加考试。

2、考生考试时必须遵守《考生须知》。凡是违纪和作弊者,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凡是代考或制作假证考试的,一经查实,作停考三年的处罚,停考期间内的考试成绩无效。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成绩的,当次考试成绩各科成绩无效,并作停考三年处罚,停考期间内的考试成绩无效。

3、考试采取单科考试评定成绩和学分累积方法,课程考试成绩及格者给予记学分,不及格者不记学分,但可以参加下一次该课程的考试。考生参加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实践环节考试成绩均合格,政治思想和工作表现经鉴定合格,由江西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副署)。

4、考试成绩可在“江西教育网”和“江西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

六、学历、使用和待遇

凡参加自学考试获得毕业证书者,国家确认其学历。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由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自学考试毕业生的使用和工资待遇按照1988年3月3日国务院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中的规定执行。

七、其他

1、高级技工+自考专科教育考试

高级技工+自考专科教育考试,报考对象限定为愿意接受专科层次教育的试点技工学校在校学生,不接纳社会考生报考。各试点技工学校设报考点,考生在学校集体报名,由学校统一到所在设区市招考办办理报考手续。考试时间按国家统一考试时间进行。

2013年10月高级技工教育考试,集体报名时间为:2013年8月26日—9月10日,考试时间为:2013年10月19—20日。

2、义务教育专业(专科、本科)考试

义务教育专业报考对象限定为全省在职中小学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师范院校在校生也可报考该专业。考生可到当地学习与考试服务中心报名,由学习中心统一办理报考手续。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报名点统计报名科次后,再到设区市招考办办理报考手续。设区市招考办负责机构管理,有关县(市)级招考办具体承办实施。

2013年10月义务教育专业(专科、本科)考试安排见下表,各报名点到设区市招考办办理集体报名手续。报名时间为:2013年8月26日—9月10日,考试时间为:2013年10月19—20日。

2013年10月江西省自学考试义务教育专业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

星期六(10月19日) 星期日(10月20日)

上午

(9:00--11:30) 下午

(14:30--17:00) 上午

(9:00--11:30) 下午

(14:30--17:00)

义务教育

(专科)

04012409278小学语文课程与教学

09282小学品德与社会教育 00407小学教育心理学

00429教育学(一)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0408小学科学教育 00412小学班主任

09284小学音乐教育

义务教育

(独立本科段)

040125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464中外教育简史

09291初中语文课程与教学

09294初中数学课程与教学

09297初中英语课程与教学 00458中小学教育管理

09289有效教学的理论与方法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9339中小学生品德发展与道德教育

09292初中语文教学实践与反思

09295初中数学教学实践与反思

09298初中英语教学实践与反思 00015英语(二)

00456教育科学研究方法(二)

09335义务教育班级管理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我省2013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时间定于6月20日至29日。

一、报名条件及对象

凡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职业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报名参加自学考试。对公安管理、护理学、中药学等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相关规定报考。报考本科或独立本科段各专业的考生,考生办理本科毕业证书时,必须交验国家确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否则,不予办理本科毕业证书。

二、报名办法

目前,我省自学考试专业的开考方式分为面向社会开考(含委托开考专业)和面向助学班开考两种形式。具体开考专业情况,考生可到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查询或到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和主考学校咨询。

(一)选择面向社会开考专业的考生,6月20日起登陆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网页提示完成网上报考,然后在6月20-29日内持本人有效证件(新生凭二代身份证或军官证,老生凭考籍证)到当地教育考试机构办理现场确认、缴费手续。

(二)选择面向助学班开考专业的考生,即日起可到具有自考助学资格的社会助学机构办理报名注册手续,报考由所属高校或助学机构集中统一办理,考生不得擅自到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中报考。

(三)报考毕业论文、英语口语、听力以及实验实习等实践环节的考生,完成报考后,必须按照主考学校公布的时间和地点,及时参加考核,考核费交主考学校。

(四)报名时,所有考生都必须认真阅读并签订《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四、注意事项

(一)有关课程安排、教材等事项,考生可在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中查询或到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和主考学校(助学机构)咨询。

(二)考试前一周内,考生凭报名报考回执单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和考籍证。

(三)省教育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只在网上提交了报名信息而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办理确认、缴费手续的,其报考信息无效。

(四)为适应报名缴费方式调整,从本次自学考试开始不再安排补报名。

从辽宁省招考办获悉,辽宁省下半年自学考试报名时间为6月15日至7月20日,逾期不再办理。

考试时间为10月19日、20日。

成绩查询方式:中国联通和小灵通用户可拨打16898555;中国电信用户可拨打16816789;中国移动和铁通用户可拨打961388;也可以登录“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

吉林2013年10月自学考试报考时间定于8月21日至9月14日(9月10日不办公,考生可以正常网上申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采用网上报名形式。

一、报名

报名即注册为自学考试考生。第一次参加自学考试的新考生必须报名,老考生不用再报名。可以网上报名,也可以在当地自考办现场报名。一般在考试之前一周到当次报考的自考办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由各地自考办公布。准考证长期使用。

网上报名不限时间。可在本网站“广西自考网上系统”报名。请特别注意上传相片的质量,该相片作为毕业证相片。

自考办现场报名时间为2013年8月28日至9月1日之间(具体时间请注意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公告)。

二、报考

报考即考生指定当次本人要考的考试科目并交纳报考费。报名确认成功后方可报考。可以网上报考,也可以在当地自考办现场报考。

网上报考时间为2013年8月28日至9月8日。通过“广西自考网上系统”在网上报考。考生可以使用具备网银功能的银行卡付出报考费。以往办有农行自考卡的考生也可以继续使用自考卡付出。

现场报考时间为2013年8月28日至9月1日之间(具体时间请注意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公告)。

三、报考办法

详见:广西2013年10月自考报名考试办法。

四、考试时间

考试日期为2013年10月19—20日两天。考试开始时间为上午9:00,下午14:30。

五、考场查询时间

2013年9月21日开始至考试前,在广西自考网上系统查询考点、考场和座位安排信息。

六、成绩查询时间

2013年11月10日开始,在广西自考网上系统查询成绩。

2013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19日至20日举行,海南省报名报考时间定于9月1日至10日。

这次自学考试报名继续采用网上报名()、网上付出考试费用的办法。海南省考试局提醒,考生在选考课程之前,要认真阅读该局网页上公布的自学考试报考须知、自学考试开考计划和自学考试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选考课程,准确地进行网上报名。

考生报名成功后,在退出系统之前,必须记住本人的准考证号码、报考密码和网上付出定单号。新生还需要注意的是,须持自行打印并签名确认信息无误的《海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登记表》,在报名成功后三天内到本人所选报名点进行电子照像。

在报名过程中,考生如有问题要咨询,可联系各大报名点。

附各大报名点地址及联系方式:

海口市自考办:

海口市 海甸三西路15号

三亚市自考办:

三亚市河东一路60号市教育局二楼

五指山市自考办:

五指山市海榆北路人民政府第二办公楼一楼

文昌市自考办:

文昌市文城镇教育路148号教师进修学校

琼海市自考办:

琼海市文明路2号

万宁市自考办:

万宁市万城镇万海路13号市教育局一楼

屯昌县自考办:

屯昌县屯城镇文化路83号县教育局二楼

定安县自考办:

定安县见龙大厦定安教育局

澄迈县自考办:

澄迈县金江镇文明路211号?

临高县自考办:

临高县临城镇龙力路教育局五楼

儋州市自考办:

儋州市那大镇文化中路青少年活动中心三楼

保亭县自考办:

保亭县保兴路工商银行四楼

琼中县自考办:

琼中县虎头路教育局

白沙县自考办:

白沙县桥南一横路教育局三楼

陵水县自考办:

陵水县椰林镇新丰路陵水县教育与科学技术局

昌江县自考办:

昌江县石碌镇东风路昌江县教育局一楼

乐东县自考办:

乐东县第一小学教育局三楼

东方市自考办:

东方市八所镇解放西路教育局办公大楼五楼

海南大学:

海口市人民路58号

海南师范大学:

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

海南医学院:

海口市龙华区学院路3号

琼州学院:

五指山市琼州学院

海南广播电视大学:

海口市海甸岛三西路17号

司法厅国家司法考试处:

琼山市凤翔路蓝盾大厦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

海口市琼山区新大洲大道

长沙理工大学: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大塘2号

0731-85647230

海南职业技术学院:

海口市南海大道95号

海口经济学院:

海口市桂林洋大学城海口经济学院学术中心一楼

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

文昌市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

海南科技职业学院:

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大道18号

三亚理工职业学院:

海南省三亚市迎宾大道学院路

根据市考试院的统一安排,2013年10月自学考试将在10月19日和20日举行。我区本次报名工作只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现将本次自考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现场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2日——6日。报名期间可领取历次课程合格证书、办理考籍转出、课程免试、考籍更正、补办准考证等事务。

二、报名地址:

报名地址:区教育考试中心(渝北区双龙大道龙发街29号)、龙溪自考工作站(龙溪街道金龙路121号龙溪小学内)、区内高校院系(西政渝北校区、南方翻译学院、海联学院、工业职业学院)。

三、收费标准:

每报考一科收费40元(渝价[2009]452号文件),新生首次报考另缴建档费、摄像费和准考证工本费48元(渝价发[2002]408号文件)。

四、注意事项:

1、报名准备:旧考生持准考证,新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报名。报名前,旧考生选择好课程后将课程名称、代码书写在准备的纸条上;新考生选好专业和课程后,将报考专业名称及代码(如果同时报不同专业,只写其中一个)、报考课程名称及代码、本人联系电话书写在准备的纸条上,以方便报名。

2、课程选报:报名时,考生选报课程的唯一依据是《重庆市2013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安排表》。注意一次考试最多只能报考4门课程,选报课程不能同堂,即同一时间段只能报考一门课程。

3、特别提示:从2012年1月起重庆市自学考试已经实行网上评卷,实行试题卷、答题卷分离考试。《答题须知》及相关要求,请登录渝北教育考试网查询。自学考试时间调整为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五、开考计划:详见《重庆2013年10月自学考试课程安排表》。也可登录渝北教育考试网查询。

六、毕业申请:2013年6月申请办理了毕业证的考生,领取毕业证的时间请登陆渝北教育考试网查询。

七、咨询电话:区教育考试中心:67814123,67821193,67822739(报名大厅电话只能在报名期间用);龙溪自考工作站:13983745398。

区县 报名时间 咨询电话 网址

渝中区8月26日—30日

9月2日—6日63809590/63801693

大渡口区8月12日—31日86192049

江北区9月2日—6日

9月9日—13日67854287

沙坪坝区大学城:

9月9日上午10点—下午16:30

主城:9月2日—5日86056003/86056005

九龙坡区7月16日—18日

8月19日—22日

9月4日—6日68653621

南岸区现场报名时间:8月19日—22日。

网上报名(含缴费)时间:8月21日至9月3日15时62839574

北碚区网上报名时间:8月1—31日

现场确认时间:9月2—12日68863487/68862958

万盛区7月22日—26日

8月19日—22日48271272

长寿区8月12日—16日

8月19日—20日40252214

各位考生:

沙坪坝区2013年10月自学考试现场报名时间安排如下:

西部大学城:

报名时间:2013年9月9日(上午10:00—12:00,下午12:30—4:30.)

报名地点:重庆市大学城第一中学(重庆大学东门对面)

考试地点:西部大学城各考点

(报名期间不办理转、免考手续,不发往次单科成绩合格单)。

东部主城区:

报名时间:2013年9月2日至5日

报名地点:沙坪坝区教育考试院大厅(天星桥正街20号)

考试地点:沙坪坝东部主城区各考点

(报名期间同时办理转、免考手续,并发往次单科成绩合格单)。

备注:

1、新生首次报考必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就近区县考试机构办理报名手续;

2、沙区现场报名结束后,仍需报名的考生,请随时关注市自考办公布的其他区县报名时间;

3、查询自考的相关信息请登陆“沙区自考网”。

4、续报考生须持准考证(或二代身份证)办理相关报名手续。

南岸区自考报名分为现场报名方式和网上报名方式两种。

现场报名方式:考生自行到南岸区教育考试中心现场登记报考科目并缴费。

网上报名方式:老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填报报考科目,通过网银在线付出报考费用。

新考生、需要补办准考证考生、办理考籍更正考生等均只能通过现场报名方式办理。考生只能选择一种方式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安排

需在南岸区参加2013年10月自考社会考生(必须是已持有重庆市自考准考证,并且不能是在学校报名的一类助学考生),可以通过南岸区教育考试中心与中天信息技术学校搭建的网报平台进行网上报考。网上报考时间为2013年8月21日9:00——2013年9月3日15:00截止。详细操作请见网报系统介绍。网上报考网址:(重庆市南岸区仅此一个报名站点,报名时请认真核对网址)

网报考生特别注意:本系统与原市自考管理WEB系统无任何联系,通过本系统报考生,报名数据由南岸区教育考试中心按规定时间上报市自考办,考生只能在考前一周左右才能通过市自考管理WEB系统查询考试座位安排。

需要补办准考证的考生只能到现场报名并同是申请补办准考证。

二、现场报名时间安排

根据我中心工作安排,2013年10月自考南岸区社会考生现场报名报考时间定于2013年8月19日至8月22日共4天。南岸区仅此一次现场报名时间,其它区县现场报名时间请另行查询。(另请广大老考生尽快熟悉并运用网上报名系统,我中心将逐步取消现场报名程序)

我中心现场报名期间受理新、老考生报名报考,同时办理准考证补办、考籍转出、课程免试办理、考籍更正等事务。

报名时间:上午9——11:15,下午2——5点。

请考生认真查看公布的2013年10月自考课程安排(选出你所需报考的专业代码、课程代码并记下。(请勿同堂报考多门课程)

报名准备:老考生到考办报名时请带准考证;   新考生必须本人持身份证报名报考。

新老考生均请先准备一张纸按下列格式写好各项目内容,以便快速完成报名手续。

你的电话:

报考专业: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如果同时报不同专业课程,请写其中一个即可)

报考课程: 代码1  课程名称1

代码2  课程名称2   最多可同时报4门课程,且时间不能冲突。

(老考生可只写课程代码、名称)

其它问题解答:

问:可否请人代报名?

答:老考生可以委托他人报名,但须提供准考证号码及准确的报考课程代码,由代报人按上述格式写好报名(同时写上准考证号)。首次报考考生则必须本人持身份证方可报名报考。

问:老考生想换专业怎么办?

答:现在自考均实现课程管理,你只需在报考时选择你欲新考专业的课程报名即可,无需办理换专业的任何手续。当你的课程满足某个专业毕业条件时即可申请办理该专业毕业证书。

问:是否有补报名时间?

答:南岸区自考办各次自考均只报名一次,无补报名时间,请考生按时前来报考。各区县自考办报名时间有所不同,请勿必了解清楚。

问:准考证遗失如何补办?

答:在报名期间凭身份证或往次成绩合格证书可以申请补办,补办的新证在下次考试前几天到自考办领取,具体时间见补办时单据。补证费用:8元/证。(需补准考证的考生请勿选择网上报名,必须现场报名并申请补办)

问:新考生是否可以只参加本次报名建档而不报考科目?

答:新生在首次报考时将自动建档。这种情况请在你需要报考科目考试时一起来办理,不接受单独建档而不报考。

问:报考的课程是否可以任意修改?

答:一旦考生在我中心窗口报考,在收到工作人员返回的报考校对单未立即提出修改的,将视为已认可报考单上的信息,不再接受课程更改。所以请考生必须在报考前选择好科目,并且在拿到校对单后立即认真检查,有问题立即提出。

问:可否同一次在同一区的两个报名点报名?

答:不行。每一次考试,考生只能在同一考区下的一个报名点报名。例如:本次已在南岸区招办报名报考考生,不论课程是否重复冲突,都不能再到南岸区所辖的教育学院、重庆邮电大学、重庆工商大学、重庆交通大学等学校再去报考,否则你在学校报考的数据最终会被删除掉。

上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第一次:2013年7月16~18日(三天)

第二次:2013年8月19~8月22日(四天)

第三次:2013年9月4~6日(三天)

报名期间受理新、老考生报名报考,领取往次成绩合格证,同时办理考籍转出、课程免试、考籍更正、补办准考证等事务。

万州区2013年10月自考报名于2013年9月9日—13日进行。首次报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证、非首次报考者需持本人准考证到万州区自考办报考,同时可以办理考籍转移、课程免试手续等。

报名地点:白岩路256号教委大厦3楼(三峡茶庄“小八仙”酒楼对面)。

查分网址:。

敬请广大考生相互转告,逾期不侯!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对自学者进行以高等教育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教育形式,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动在职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采用单科考试、学分累计的办法,按照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分课程进行考试。课程考试合格者发给单科(课程)合格证书,并按规定计算学分。全部课程考试(含实践性环节和毕业考核)合格,经鉴定思想品德符合要求者,颁发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国家确认其学历;自考毕业证书得到世界多个国家认可。

一、报名时间及报考对象

报名时间:襄阳市报名时间为2013年6月25-30日。

报考对象:在湖北境内工作、学习、生活的公民及其他符合规定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报名地点及手续

1、报考面向社会开考专业的考生到全省各市、州、县自考办设置的报名点报名。武汉市:027-85658321;宜昌:0717-6441069;襄阳:0710-3537727;荆州:0716-81008478;荆门:0724-2443125;咸宁:0715-8271736,8255526;天门:0728-5342051;潜江:0728-6233920;仙桃:0728-3320663,3320662;随州:0722-3223568;鄂州:0711-3386085;神农架:0719-3336945;孝感:0712-2327290;黄冈:0713-8811882;黄石:0714-6356831;十堰:0719-8672086,8655052;恩施:0718-8222066。

2、系统委托开考的专业由系统委托部门机构报名,考生到系统委托单位在全省设立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各市、州、县自考办不办理系统委托开考专业考生的报名手续。

系统委托开考专业:省卫生厅委托:护理学,报考电话:027-87812058;省农业厅委托:动物科学和动物医学、养殖、种植、农村社会化服务,报考电话:027-59729200;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委托:劳动和社会保障,报考电话:88387537;省烹饪协会委托:餐饮管理,报考电话:81973724;省道路运输行业协会委托:物流管理、采购与供应管理,报考电话:027-85791185;中国市场协会委托:销售管理,报考电话:027-68774517、87855505;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委托: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报考电话:027-86780881,51012402.教育部考试中心委托:移动商务技术、嵌入式技术,报考电话:027-87608788,87658130。

3、已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在籍考生,凭准考证报名。新生凭有效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报名。考生报名时应根据所公布的专业、课程,认真填写报名信息,要求内容填写准确、字迹工整。

4、独立本科段专业接纳属于国民教育系列、取得国家确认学历的各类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报名,根据全国考委2011年10月印发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和课程改革方案》精神,自2012年10月年起,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直接报考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专业,原则上不再加考课程,确需加考的,由主考学校确定加考课程并机构考试。

三、各专业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安排

2013年10月份考试时间为10月19-20日。各专业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详见表二、表三。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统考时间:上午 9:00—— 11:30;下午14:30——17:00。

四、考试机构工作

考试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市、州自考办负责机构实施,考点设在市、州政府所在地。

五、考生须知

1、根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调整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鄂自考[2012]48号文件),从2014年起,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课程的考试时间每年只安排3次,分别在4月、7月、10月,具体安排见当年报考简章。

2、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于2001年6月份开始进行“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无纸化考试”,该考试将“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的笔试(课程代码:00018)和上机实习考核(课程代码:00019)合二为一;凡参加“无纸化考试”合格者可以不参加该课程笔试和上机实习。报名及考试地点设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汉口杨汊湖),咨询电话:027-85620977.

3、我省于2011年启动“课程网络注册学习”试点工作,“课程网络注册学习” 采取“网络+面授”的混合式教学方式,通过全国考办批准的远程交互式网络助学平台,为全体学习者提供由主考学校开发的优质课件资源,集教学、学习过程控制和学习效果评价于一体,实现线上学习与线下辅导的有机结合,对考生课程实施过程考核与终结性考试相结合评价方式。开展“课程网络注册学习”的助学机构有:武汉大学(027-68778377),中南财经政法大学(027-88382019),湖北大学(027-88663575),武汉科技大学(027-51012402),湖北汽车工业学院(0719-8525235),武汉长江工商学院(15337295202)、湖北科技培训学院(15727075756),武汉电子专修学院(027-67125006,87379399),武汉震旦法商专修学院(027-87341112)、湖北澳新教育专修学院(027-8754866)、湖北经济技术专修学院(027-59410050)、湖北财经专修学院(027-87381286)。有意参加“课程网络注册学习”的考生可与上述助学机构咨询联系。

4、考生应按当地自考办(或委托部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考试安排通知单”,并持准考证、身份证和考试安排通知单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

5、参加考试的考生和机构考试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违纪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查处。

6、考试成绩由市、州、县自考办通知考生本人或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在规定的日期内,持准考证到当地自考办指定地点领取课程合格证书。

7、办理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和本科资格认定的考生于每年3月份和9月份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有关详细安排。

8、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和相关实践性环节考核合格者请于每年5月、11月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hbea.edu.cn)进行毕业生注册申报,具体安排及信息现场确认时间详见当地自考办的通知。

9、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考生服务大厅为考生提供咨询服务,联系电话:027-68880352、68880353。考生也可自行登陆www.hbea.edu.cn查询有关信息。

10、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考试计划及有关政策文本可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或湖北教育考试网进行查询下载,网址分别为: ;www.hbee.edu.cn。

各位考生:

根据川教考院([2013]103号)文件精神,为保证我办13.2次网上自考报名报考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望遵照执行。

一、网上报名时间及相关注意事项

1、自考网上报名报考的时间为:2013年8月30日9:00—9月10日9:00.自考网报系统平台的地址:或。

2、报名注册:社会考生中的新生注册信息填报由考生在网上完成,照片由新生在网上报名注册时上传。完成以上流程后,考生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所选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相关信息确认并签字认可后方为注册成功。注册成功的考生方可报考本次自学考试相关课程。注册成功的考生若本次未报考自考课程或报考不成功的,其注册信息将被删除,考生以后参加自学考试需要重新注册。

3、报考及缴费:考生自行登录自考网报系统,完成报名报考以及照片上传、缴费等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和步骤将在网报系统平台和省教育考试院的官方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二、考试时间及相关注意事项

(1)考生考试时,必须带齐身份证、准考证,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2)本次考试的考试时间为:2013年10月19日-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1、网报时间:2013年8月30日9:00—9月10日9:00。

新生现场确认时间:9月5—9日。

2、报名网址:

3、程序:(1)新考生:网上注册并上传照片→本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所选定的报名点现场确认→网上报考→网上付出考试费。(2)在籍考生:网上报考→网上付出考试费。

4、注意事项:(1)上传照片标准:背景布选取浅蓝色,要求垂感和吸光好,可以是棉布,毛涤等;成像区上下要求头上部空1/10,头部占7/10,肩部占1/5,左右各空1/10;采集的图象像素为480×360(高×宽),图像大小20KB左右;存储为JPG格式。

(2)选报专业时注意专、本科区别(专业代码以“A”或“C”开头的是专科,专业代码以“B”或“D”开头的是本科);非师范专业毕业生拟申请取得教师资格者,需要补修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A—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证,B—初中教师资格证,C—小学教师资格证,D—幼儿教师资格证)是专业代码以“J”开头中的相应课程。

(3)拟在德阳市区参加考试的考生特别注意:新考生在网上选择注册(报名)地点时请选“旌阳区”,现场确认请到“德阳市区屏山街351号旌阳区教育局内”(旌阳区政府后面),市直属不接收新考生。

5、咨询地点及电话:德阳市自考办 2504177、2506957(德阳市区峨眉南路一段十五号教育局内);旌阳区自考办2822065;绵竹市自考办6202248;中江县自考办7252291;广汉市自考办5223520;什邡市自考办8204070;罗江县自考办3121395。

6、考试前注意事项:该次考试注册新生和在籍考生中申请了补办准考证者10月15—18日需到自考办领取准考证,关于在哪个考点(学校)哪个考场(教室)哪个座位参加考试都请10月15—18日上“”查询即可,不需要到自考办领取单据。

该网报通知只适用于社会型自考,也就是通常说的大自考,应用型专业自考报名请向办学院校咨询。

各位考生为做好我省2013年10月自学考试的报名报考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报考时间

1、在籍考生网上报考时间:2013年7月18日-9月13日。

2、新生注册报名、报考时间:2013年8月26日-9月8日(周六、日不休息)新生注册报名,9月11日—13日报考本科资格审查合格的新生可上网进行课程报考。

3、实践环节考核报名及相关事宜:按照“龙招信息港自学考试信息中心”发布的《黑龙江省2013年自学考试实践环节考核和技能课考试开考计划》要求执行。各主考学校务于10月30日前完成实践环节考核,并将成绩和《笔迹确认卡》上传和上报省招考办。考生有问题需要咨询可直接与有关主考学校联系。实践环节考核成绩可于考试结束10日后登录“龙招信息港自学考试信息中心” 查询。

二、报名、报考及付费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报考和网上付费。网站为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自学考试信息中心(www.lzk.hl.cn/zk)。考生可在网报时间内登陆该网查询有关信息并进行课程网上报考,同时通过中国农业银行的网上银行在线付出考务费。

1、报名、报考条件及方法。

(1)在籍考生报考。在籍考生是指已获得自学考试准考证号的考生。在籍考生报考分两类:一类是2004年下半年以后使用自考新系统参加过报考的考生,这类考生可直接进行课程网报;另一类是2004年下半年(包括2004年下半)考试前已报名并取得考籍,但以后一直没有参加过考试的考生,这类考生必须在新生注册报名时间内,到考生所在地招考办重新采集信息后方可进行课程网报。

(2)新生注册报名。首次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需到考生所在地招考办现场采集自然信息(考生须持二代身份证)注册报名,获得自学考试准考证号。

(3)新生报考资格问题。

报考专科层次的考生无须审查报考资格,可在规定时间内直接进行网上课程报考;报考本科层次的考生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之一方可具备报考本科资格的条件,否则不得报考自学考试本科:A.持有国民教育系列国家确认学历的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证书者。B.我省自考专科五科以上合格成绩的在籍考生。C.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在读学生以及国民教育系列在“学信网”注册备案的网络教育等教育形式在读学生。在校生仅需出示二代身份证原件,以便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简称“学信网”)进行确认。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在9月11日—13日上网进行课程报考。高职(专科)院校在校生首次报考自考本科的报名办法另行通知。

(4)跨考区的考生报名。跨考区报名的考生按新生报名程序重新注册,获得一个新的准考证号,如报本科专业须重新审查本科资格。在新考号下至少取得一科合格成绩后即可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合档。

为了便于发布与考试有关信息和及时与考生沟通,考生登录网报系统后必须在“添加联系方式”一栏填写正在使用的移动电话号码,以便有特殊情况能及时与之取得联系。

(5)助学单位集体报名、报考。

①助学单位在机构考生集体报名报考时,对考生的报考数据要准确录入并认真核对。尤其对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必须经过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因自然信息不准确,导致考生不能按时报考的,由助学单位承担责任。

②为方便联系,及时与助学单位沟通,要求负责网上报考的工作人员必须在网报系统中的“助学单位工作人员联系方式”栏填写正在使用的移动电话。

(6)报考石油工程(独立本科段)、石油工程(专科)和化学工程(独立本科段)三个专业的新生,需到东北石油大学成教院自考办报名,由该院到指定的招考办集体报名。以上三个专业,各招考办不受理个人报名。

(7)对上网有困难或不具备独自网报条件的考生,可直接到当地招考办并由其代为网上报考。各招考办必须无条件为此类考生代理报考。

报名点应认真核对身份证上的照片与报名本人是否同一人,然后通过“身份证识别仪”读取考生自然信息并将考生信息存入新考务系统中,同时采集考生头像信息,报名时采集的自然信息也是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上的毕业信息,一经确认不予更改。要在信息存盘之前打印“考生报考确认单”,且必须经考生本人核实、签字确认。

(8)对与行业共同开考的会展管理(独立本科段)、公司管理(独立本科段)和现代企业管理(独立本科段)专业,新生信息采集应以集体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受理个人报考),具体做法均按全省统一要求进行。新生报名的名单须加盖本专业行业办公室印章,同时对报考本科专业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2、付费方法。

报名考试的考务费采用网上付费。所有考生均需使用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卡,登录农行网上银行,办理“证书客户付出”业务,缴付考务费;进行集体报考的助学单位,需将考生的考务费存入农行金穗卡,到当地支行申请“网上银行注册用户”,付出考务费时选择“证书客户付出”;有上网困难的考生,可由各招考办工作人员用各招考办账号登录网上报考系统,受理报考并收缴考务费。每个各招考办可以用工作人员个人身份办理一张农业银行的金穗卡,将收缴的考务费存入此卡,并通过网上银行付出此类考生的考务费;新生注册费由报名点收取,不通过网上银行付出。

三、考试通知单查询

各市(行署)招考办按报考数据编排考场,不打印考试通知单。省招考办完成数据汇总后,于考试前10天将考试通知单在网上公布,考生可上网查询、打印。考试时,考生进入考场只需携带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两证)。

四、准考证办理

首次报名的考生均须办理准考证。办理准考证按现行收费办法执行。2004年10月以后未参加考试的考生,按考生首次报名办理,执行新考生的收费办法。准考证由市(行署)招考办统一到省招考办办理,省招考办不受理个人办理准考证事宜。

五、考籍工作安排

1、免考、本科资格审查。首次报名参加本科自学考试的考生于2013年8月26日-9月8日(周六、日不休息)到受理报名的招考办办理本科资格审查事宜,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须持国家确认的毕业证书原件或相关证明同时办理免考手续。

2、201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各高职(高专)院校的资格审查(仅审查资格不办理免考)工作,将由学校在自考新生报名时间(8月26日-9月8日)到受理其报名的招考办办理。各市(地)招考办要做好此项工作,并提供业务指导。

3、2013年上半年高职(高专)自学考试新生报名工作,我办只审查报名资格,不办理免考事宜。免考事宜待办理自考毕业证书时,凭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办理。

4、省际间转考、合档和省内市(地)间转考、合档。省际间转考:由受理报名的招考办办理考生转往外省考籍档案事宜,并同时办理外省转入我省考籍档案的合档事宜。各市(地)招考办在详细核对外省转入考生信息后,登记“外省转入合档明细表”,交省自考办考籍科统一办理。省办不受理考生个人办理考籍档案的转入、转出及合档事宜。

市(地)招考办受理考生办理省际间和省内市(地)间转考、合档时间为:2013年8月26日-9月8日(周六、日不休息)。

5、网上申请毕业时间。2013年下半年网上申请毕业的具体时间将在11月份自学考试公布成绩后另行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自考办,各地、州、市教育局自考办:

2013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19至20日进行。为做好考试的报名机构及数据上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做出安排如下:

1.2013年10月自学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网上付出的方式进行。针对部分地区考生网上报名报考不便的问题,各考区可保留原有报名报考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8月20日10:00至9月20日20:00.首次网上报名的新生,报名截止时间为9月10日20:00,9月11日-20日期间各地州安排做好新生现场确认工作。

2.各地、州、市教育局自考办自8月初至9月上旬安排报名,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采取集中报名或分散报名的方式进行,要引导考生网上报名。各地要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基层和考生集中的高职、中职学校,尽可能延长现场报名时间,方便考生报考。

3.下半年考试报名数据库以区考办下发的统一库为标准,该数据库已挂接至教育网FTP上自考科文件夹内,未领到的地区可与自考科直接联系。

4.双语教育专业自学考试,由新疆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各培训院校的报名汇总;阿克苏教育学院的双语教育专业考生由当地考办安排报名。已完成双语培训回到地州的未毕业考生,由原培训院校负责报名,区考办统一安排就近考试。

5.农村行政管理专业考试,由三所培训学校负责报名,汇总到乌鲁木齐市,已分配到南疆三地州的未毕业考生,集中到喀什、和田、阿克苏三地报名、考试。

6.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考试与自学考试同时开始报名,考生可网上报名、网上付出考试费用,9月11日-20日到所选考区规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各考区也可按以往传统方式机构报名或现场网上报名,望各地加强宣传推广,做好报名机构工作。

2013年10月考试报名时间:2013年8月10日至8月15日。报名请登陆(进入“西藏教育考试院入口”,点击“服务中心”下的网上报名链接,打开“自学考试”栏目下的网上报名、报考系统链接)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信息采集工作,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通过报名、报考页面修改自己的报名、报考信息。8月16日—8月20日期间考生本人到各地市教育体育局自学考试(招生)办公室确认报名、报考信息,缴费并摄像采集照片,逾期不予办理。

报名所采集信息、照片将作为考生毕业证网上注册信息和照片,请考生在报名时认真填写,如有误,请及时到地(市)自考办申请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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