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管中心、成人学历与自考部、各函授站(教育点):
依据国家个税变革相关要求,为合作《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施行,支撑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方针落地,教育部高校学生司近期布置了《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对和补录工作的告知》(教育司函〔2019〕1号)工作(附件1)。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此项工作告知如下:
一、信息核准与补录目标
经过成人高考并获得我校学籍的成人学历教育学生。
二、信息核准及补录内容和方法
1、信息核准:登录学信网细心核对在校生的学籍信息,请各部门、各函授站(教育点)仔细安排本部门所担任的学生,活跃执行核准工作;
2、补录信息为学生爸爸妈妈或监护人的身份证信息,按自愿的准则收集学生家长信息。
三、数据报送要求
1、各部门、各函授站(教育点)需安排学生仔细填写,请在2019年2月28日前完成 ,并将收集和核准的数据按格局汇总并邮件报送,信息补录和报送的格局以及相关阐明见附件2。所收集的信息请打印后让学生签字承认后留存备检,有效期8年。
3、各函授站(教学点)由成人学历及自考部担任会集汇总(联系人:古教师,邮箱:1049951595 @qq.com );本部学生由学管中心担任核准和信息汇总。汇总后的高等教育学生家长信息补录表一致邮件方式报学院学籍管理员。
四、相关要求
1.本次学生信息收集工作事关学生及家庭的切身利益,各部门、各函授站(教学点)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保证数据信息安全和收集信息质量。
2.各部门、各函授站(教学点)要做好宣全发起工作,让学生理解此次信息收集工作的目的意义。
3.本次信息收集工作恰逢寒假,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函授站(教学点)精心策划、周密安排,战胜实际困难,严厉依照时间点完成数据收集和报送,圆满完成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