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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浙江省自学考试专业主考院校及停考房子建筑工程专科专业的通知

2020-12-12

调整浙江省部分自学考试专业主考院校及停考房子修建工程专科专业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考试院(考试中心、自考办),有关主考院校:

经研讨,决定对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分专业主考院校作调整,并停考房子修建工程(修建工程技术)专科专业。详细事项如下:

一、主考院校调整组织

1.1050305新闻学(050301新闻学)本科、1080806修建工程(081001土木工程)本科专业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工业大学。

2.1030106法令(030101K法学)本科、1040110心理健康

教育(340102心理健康教育)本科专业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宁波大学。

3.1020106金融(020301K金融学)本科专业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工商大学和浙江财经大学。

4.1020110国际交易(020401国际经济与交易)本科、1020115经济学(020101经济学)本科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财经大学。

5.1050105汉语言文学(050101汉语言文学)本科、1050201英语语言文学本科(050201英语)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外国语学院。

6.3100701护理学(620201护理)专科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中医药大学。

二、主考院校调整后相关工作组织

调整后的主考院校,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实行主考院校的相关责任。2020年上半年及曾经已报考了上述专业的老考生,在2023年6月30日前,仍可按原主考院校申请结业,契合学位条件的,按原规则颁发;尔后一概按调整后的主考院校申请结业。2020年下半年开始报考上述专业的新考生,均按调整后的主考院校申请结业。上述专业一切考生的实践性环节查核均由调整后的主考院校组织。

由浙江工商大学和浙江财经大学一起主考的1020106金融(020301K金融学)本科专业,按考生自己选择的实践性环节查核院校对应结业证书副署。

三、下列专业增设主考院校

1.增设浙江工业大学为1020202工商企业管理(120201K工商管理)本科专业第二主考院校。

2.增设宁波大学为1040102学前教育(040106学前教育)本科、1020202工商企业办理(120201K工商办理)本科、1020204管帐(120203K管帐学)本科、1020210旅行办理(120901K旅行办理)等专业第二主考院校。

上述增设为第二主考院校的高校,在本校展开的自学考试与其他教育方式联接交流学生范围内实行主考院校的相关责任,并在毕业证书上副署;施行联接交流时,校园应对学生事前清晰自学考试特色、毕业证书副署事项,认真贯彻学生学有余力和自愿参与准则,保证相关工作标准有序。

四、房子修建工程专科专业停考组织

3080801房子修建工程(540301修建工程技术)专科专业自2020年上半年考试后停考。从2020年10月考试报名起中止接收新生;2022年10月组织最终一次考试;2023年7月开始中止颁布毕业证书。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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