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 告
在区外读满小学修业年限、确需回渝中区升学的户籍毕业生,由法定监护人持学生与其法定监护人同一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就读小学开具的系今年毕业的证明,于5月10日至5月21日(双休日除外)到渝中区教委小学教育科(渝中区八一路39号,7011室),进行小学毕业升初中的志愿填报。逾期未进行志愿填报的,不能参加小升初抽签派位,由我委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中学升学。
重庆市渝中区教育委员会
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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